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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办理人情案

2018年05月25日 06:5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聚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图为邢台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执法。

□ 法制网记者 周宵鹏 文/图

  “城管打人啦!”

  街边摆摊的妇女拽住城管执法人员制服,一边拉扯一边高喊,闻声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场面一度有些失控。

  不过,这起去年发生的“舆情事件”很快得以澄清,派出所民警从城管队员的执法记录仪中调取了事件的全程录像:城管队员依法执法,而长期占道经营的商户却无理取闹、阻挠执法,执法争议随之有效化解。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还原了现场的执法真相,也还了城管队员们一个清白。”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法制科科长高峰说。

  “作为全国唯一在省、市、县同时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的省份,河北以透明、留痕、合法的执法方式,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全面提升。”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赵树堂对《法制日报》记者自信地说。

  搭台

  “过去城管执法是‘一张纸、一支笔’,立案需要逐个找领导审核签字,现在通过手机APP立等完成;过去罚款额由城管队员裁定,现在全部由系统决定。”5月18日,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城管局,高峰向记者操作演示该局的城管执法“网上办案”系统。

  这套系统自今年2月启用,是河北省首家研发的城管执法“网上办案”系统。该套系统将处理方式与自由裁量绑定,办案人员只要输入相关案件信息、数据后,系统将根据适用法律条款、依据及处罚记录,自动选择罚款数额。

  “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办理人情案等问题的发生,杜绝了人为因素对办案的影响,让被处罚者心服口服。”高峰说。

  搭建起这个流程化、规范化、透明化的平台,是石家庄市长安区城管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的集中成果。在此背后,河北省搭建起了一个更大的行政执法阳光操作、提升效能的顶层平台。

  2017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河北省被列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系全国唯一在省域范围内同时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试点省份。3月31日,《河北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试点实施方案从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只用时7个工作日。”赵树堂说,河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彰显了“河北速度”和“河北力度”。

  任务措施、实施步骤、组织保障……随着试点实施方案的出炉,河北各地各部门因时而动,逐级落实,一个以各级政府为领导,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编制、发改、财政、人社、工商等成员单位为组织协调,以各级执法部门为实施主体的三项制度改革责任体系构建完成。

  今年1月1日,经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42条明确行政机关应当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至此,三项制度在河北以立法形式固化了改革成果。

  唱戏

  “这是一家街边经营土产的小门市,怎么会有百万元的业务?显然是图谋虚开发票。”石家庄市赵县国税局城区分局执法人员吴星指着屏幕里显示的执法画面,给记者讲起前不久的一起案例。

  一家名为“赵县幸运公司”的商贸公司向赵县国税局提出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申请,吴星使用执法记录仪对该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查验,发现该公司无经营场地、无真实业务、无实际人员,于是提请国税局对这家公司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当我们送达决定的时候,当事人看到执法记录音像,当时就泄气了,之后没多久就注销了税务登记。”吴星说。

  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邢台市城管执法局形成了“录、存、管、用”一体化工作模式。

  在邢台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尚霄向记者讲述起一例一年前处理的案件。

  2017年6月14日,尚霄和同事在巡查时,发现一处加油站正占用城市公共场地开展洗车业务。他们当场制止了洗车行为,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可第二天他们发现,当事人仍在违法洗车,于是决定立案查处。

  填写勘验笔录,对现场状况进行描述记录;填写立案审批表,逐级审批决定立案处理;详细询问当事人,全程音视频和文字记录;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面送达给当事人;制作案件处理审批表等材料,并报送至该局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直接送达给当事人;收到当事人缴费回执,归档留存。

  执法人员对每一起案件记忆清晰,是因为在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模式下,执法流程规范统一。“提前开启执法记录仪、敬礼、亮证、依法执法,这已经是我们的习惯。”尚霄说。

  作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样本”,住建部将邢台市城管局列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示范单位,而这只是河北推行三项制度试点的一个亮点。

  沧州市政府、定州市政府、河北省食药监局等部门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新媒体公示执法信息,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河北省卫计、国税、地税系统配备使用数据采集站,执法信息存储容量大、时间长、全自动、数据安全、不可删改;河北省平乡县400多名执法人员全部胸前佩戴附有二维码的执法证件执法,群众用手机扫一扫就可以随时进行监督;链接各级执法部门执法公示专栏的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基本建成,为其提供数据支撑的全省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即将建成……如今,河北各地各部门在三项制度的改革平台上唱起了一台台好戏。

  喝彩

  老王是沧州市一家商场的工作人员,去年8月的一天,他去商场外面的厕所时,不慎摔倒受伤。为此,与商场协商未果之后,他向沧州市人社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老王提交的相关材料,沧州市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认定,老王摔倒不应认定为工伤。

  如果认定为工伤,老王将获得最少几十万元的赔偿,如果不是工伤,商城只有道义上的责任。为此,沧州市人社局法制机构决定对认定展开审查。

  “如果将受害者挡在工伤待遇程序的大门外,就有可能损害他的合法权益。”沧州市人社局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的位瑞涛告诉记者,应对他受伤的时间、地点以及经过进行仔细调查核实,并对法律适用进行甄别。

  在此过程中,工伤认定部门对老王的受伤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制作调查笔录。之后办案人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专门进行了案件讨论。

  讨论认为,老王在商场一楼工作,而该商城内厕所分布在三楼和四楼,老王就近选择去商场外的公共厕所,其受伤路线在合理区域内,且上厕所属职工合理生理需要,应属与工作职责相关,他所受伤害应认定为工伤。最终工伤认定部门采纳了这一意见。

  “工伤认定部门负责任地实地调查、组织专家讨论,他们的结论我信服。有了这份工伤认定,我就是打官司也保准能赢!”拿到工伤认定结论的老王满怀感激地说,必须为执法人员点赞喝彩!

  位瑞涛告诉记者,沧州市人社局年均办理工伤认定案件约7000件,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该局将死亡案件、拟不予认定工伤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都纳入法制审核范围。2018年以来,已进行法制审核53件,均未引起争议。

  前不久,河北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接受第三方评估,调查数据显示,61.6%的受访群众表示获取执法信息更加便利,执法程序更加规范,对于执法行为的获得感明显提升;66.5%的受访群众表示各级执法部门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执法环境较以往相比有明显变化,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得到提升。

(责任编辑:秦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