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供销社的优势和作用
供销合作社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近年来,供销合作社全面拓展了为农服务领域,提振了乡村经济,但系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突出。要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使供销社更好地参与到农村“三变”改革中,就要围绕如何提升发展质量、增强为农服务能力上下功夫。
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这是供销合作社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着力点。抓好这个着力点,要在开展调查研究后因地制宜寻找切入点和主攻方向。延伸产业链条,拓展增值空间,发展新型产业模式和经营业态,向经营的广度、深度拓展。而不论纵向横向拓展,必须建立可持续的运营服务机制,供销合作社是经济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始终坚持市场化导向,讲求成本收益核算,建立可持续的盈利模式,让自身在经营服务中得到发展。
服务乡村振兴,需要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建设好基层组织体系。基层供销合作社是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载体。基层组织改造和建设,关键在于各级联合社。要积极整合区域内资源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夯实改革发展的组织基础。同时,引导基层组织通过县以上联合社的项目与社属龙头企业进行对接,共同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
服务乡村振兴,还要创新自身体制机制,特别是联合社的治理机制。这是供销合作社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保障。供销合作社是合作经济组织,应按照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优化机构设置,转化职能、转化方式,切实提升治理运行效率和效能。做好顶层谋篇布局,形成规模优势,推动系统上下的联合与合作。此外,也要加快理顺社企关系。如一些地方供销社逐步建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企业”的社有资产授权经营方式,按照出资人制度,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构建了双线运行的组织架构,创新了社有资产管理方式,理顺了联合社和社有企业的关系,实施了社有资产的专业化管理,这些探索值得肯定。(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刘瑾)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