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恶制贩毒首犯蔡东家获死刑 曾为村书记、人大代表
涉黑恶制贩毒首犯蔡东家获死刑 曾为前博社村书记、人大代表
广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发力
法制网广州8月14日电(记者 邓新建 《法制与新闻》记者 邓君 通讯员 王百川)记者今天从广东省禁毒办获悉,陆丰甲西镇博社村原党支部书记蔡东家因涉黑、贩卖、制造毒品被判处死刑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案的蔡广创、蔡昭桂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是广东省高级法院对蔡东家一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是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推进全民禁毒工程取得的又一重大战果。
陆丰是广东省汕尾市管辖的县级市。该地区自古宗族势力盛行,一些恶势力在制毒犯罪中发挥了骨干核心作用,蔡东家既是本族中的一个重量级房头(宗族分支当家人),又兼具博社村党支部书记、汕尾陆丰两级人大代表身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长期公开、半公开参与村内制贩毒犯罪活动,为制贩毒充当保护伞,亦“红”亦“黑”,横行乡里,人所皆知。在其庇护下,当地一批臭名昭著如制毒“开山元老”蔡良火、“陆丰派”冰毒制造权威人物蔡旋、“制毒原料垄断巨头”林凯永(目前均已判刑)等团伙长期公开半公开制贩毒,且已做大成势,垄断了当地的制毒原料和毒品市场,却未能得到有效打击。蔡东家长期利用其特殊的身份地位在汕尾陆丰地区带头制贩毒品,充当涉毒保护伞,给汕尾陆丰地区乃至广东毒品问题起到的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臭名昭著但长期未能将其绳之以法。在当时,国家督导组、广东省督导组和汕尾、陆丰干部群众都有这样一个共识:“拿下蔡东家,陆丰的毒品问题起码解决了一半以上!”
2011年开始,国家禁毒委、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陆续接到群众举报,蔡东家身为博社村党支部书记、汕尾、陆丰两级人大代表,长期从事毒品犯罪活动,且欺行霸市、横行乡里,群众敢怒不敢言。在蔡东家的组织庇护下,博社村逐渐发展成为制毒堡垒村,被列为国家禁毒委挂牌整治的涉毒重点地区,其涉黑制贩毒案件被列为广东“雷霆扫毒”汕尾行动1号案件,由该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国家禁毒办、公安部督办指导。2013年12月29日凌晨,广东警方出动3000余人警力对有“毒品村”之称的博社村开展清缴行动,当天缴获近3吨冰毒,抓捕以蔡东家为首的180余名涉毒犯罪嫌疑人。
2016年,佛山市中级法院对蔡东家等人贩卖、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蔡东家因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及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被判处死刑;同案的蔡广创、蔡昭桂二人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三人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广东高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起,蔡东家与蔡广创、蔡昭桂等人多次密谋在博社村内制造冰毒,蔡东家、蔡广创伙同他人制造冰毒180千克,蔡昭桂伙同他人制造冰毒150千克,并贩卖获利。2013年底,蔡东家得知同伙因制造、贩卖毒品被惠州警方抓获后,企图帮助同伙逃避法律制裁,先后两次花钱设法“捞人”。蔡东家、蔡广创、蔡昭桂伙同他人贩卖、制造毒品,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蔡东家明知同伙是制造、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实施意图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已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蔡东家数罪并罚,蔡广创、蔡昭桂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有认罪表现,可从宽处罚。广东高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以维持。
今年6月21日,黄金城赌城娱乐:总书记对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加大重点地区整治力度,坚决摧毁制贩毒团伙网络,深挖涉毒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铲除毒品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7月2日广东省委常委会议和7月4日省政府常务会议有关部署要求,就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全民禁毒工程进行再强调再部署。7月10日,广东省副省长、省禁毒委主任、公安厅厅长李春生提出要旗帜鲜明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全民禁毒工程,切实担负起神圣光荣的职责使命。今年以来,广东省公安厅已组织开展了三轮集中收网行动,营造出强大的打击声势。从7月10起到8月底,将组织开展第四轮集中收网行动,重点打击涉农村、涉“黄赌毒私”、涉境外黑社会入境及操纵参与毒品犯罪等。结合全国“禁毒两打两控”专项行动部署,还将继续抓好围歼制毒行动、吸毒人员查处收戒行动、涉毒要素专项整治行动、堵源截流毒品查缉四大行动。
据了解,广东公安机关针对毒黑同流问题,将禁毒严打与扫黑除恶紧密结合,深入挖掘、研判毒品案件中涉黑线索,力争侦破一批有影响力的涉毒涉黑大案,打掉一批危害一方、影响恶劣的涉毒涉黑团伙,深挖一批潜藏幕后的涉毒涉黑“保护伞”,在全国打出广东“禁毒扫黑”的声威。
广东省禁毒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蔡东家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终审裁定判处死刑,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将会对涉黑涉毒犯罪活动起到巨大的震慑作用。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