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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23年后 吉林金哲宏杀人案再审开庭

2018年10月24日 15:39   来源: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李东)1995年秋天,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双河镇发生了一起命案,20岁女青年李艺(化名)遇害。同镇人金哲宏被警方索定为凶手。该案件历时5年先后经历了3次一审、2次被发回重审,金哲宏4次被判故意杀人罪,并处死缓。2000年8月,吉林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死缓判决。金哲宏不认罪,坚持申诉。

  金哲宏服刑23年后,2018年5月份,吉林省高院决定再审此案。2018年10月24日上午9点,该案再审在吉林省高院不公开开庭。

  金哲宏入狱前照片

  案发

  1995年9月29日,永吉县双河镇新立屯北发现一女尸,尸体被发现时已呈高度腐败,永吉县公安局法医尸检报告显示:“右前额受外力打击,扼颈导致昏迷状态下被凶手用泥土埋上半身,吸气时吸入大量泥沙,阻塞气管、支气管,同时伴有异物刺激使气管强痉挛收缩引起窒息而死亡。”

  约20天后,时年27岁的金哲宏被警方锁定为嫌犯。此后,案件经历了曲折的审判。

  多份判决书中认定了金哲宏杀人:1995年9月10日17时许,被害人李艺乘火车从双河镇去永吉县城,途中遇到摩的司机金哲宏。李艺出价5元,让金哲宏将其送到了双河镇的邵家村去见朋友,而朋友不在家,金又将其带回双河镇,还将其带至母亲家中为她做饭。

  金哲宏见李艺“作风轻浮,顿生淫念”,在将李艺送往旅店的途中,将李领至狭空处说:“给你30块钱,咱俩玩一下?”李要价100元,金见其不答应,便将李摁倒在地与其发生了关系。事后李称要上派出所告他,金唯恐事情败露,便将李摁倒,用左腿膝盖压住李的嘴,双手卡住李的颈部,过了五六分钟,看见李没气了才放手。其后,金哲宏把李艺放到自己的摩托车后座上,将李艺抛到了铁道附近的一处泥沟里,并用泥土等掩埋。

  第一次开庭,金哲宏当庭翻供,否认杀人。金哲宏说:因为价钱没谈拢,李艺并没有乘他的车,更不存在他杀人。吉林市中院则认定金哲宏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其死缓。金哲宏上诉。

  1997年,吉林省高院撤销金哲宏案一审判决,发回中院重审。

  从案发的1995年到2000年的5年中,该案经历了3次一审,2次发回重审,金哲宏4次被金哲宏最后被认定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

  2000年8月维持了死缓的判决:“本案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但鉴于本案具体情节,可酌情从轻判处”。

  疑点

  在长春监狱服刑期间,金哲宏一再强调自己没有杀人,并坚持申诉。其申诉阶段的代理律师查阅案卷材料后提出诸多疑点。

  起诉书中称,金哲宏对李艺起歹意,欲与其发生两性关系,发生关系之后,害怕对方去公安机关告发,进而作案。

  律师们阅卷发现,案卷材料中,法医鉴定并未检出精液及精斑。“没有精液和精斑,证明金哲宏与李艺发生性行为的证据就很弱;没有发生性关系,法院认定的作案动机就不存在。”

  1996年10月,永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出具的一份《情况说明》提到,金哲宏第一次接受讯问时称作案地点在双河镇十字街一个小棚子后。但经查,在19时左右,该地人来人往,“不宜作为作案现场”。

  起诉书中称,金哲宏与李艺发生关系且掐晕她的地点在新立屯北沈吉铁路附近。

  但第一次一审的判决书并未提及犯罪地点。第二次一审的判决书中,则认定了起诉书中的犯罪地点。第三次一审的判决书中,地点又变成了双河镇邮局对面的修鞋铺旁边“狭空处”。

  综合看几份判决书,律师们发现,前两次一审的判决书中均认定,金哲宏作案时,“用木棒打李头部,将李打到在地,后又用手掐李颈部。”但在第三次一审的判决书中,木棒却消失了,原本金哲宏“用木棒打李头部”变成了其“用左腿膝盖压住李艺的嘴,双手卡住李的颈部”。

  有律师还提出,现场勘察笔录中未记载木棒,起诉书中也未写明,而原审判决中却有关于木棒的记载。

  金哲宏的律师们提出,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直接的物证和人证,多份判决仅凭其侦查期间的认罪口供来认定“犯罪事实”:现场勘查笔录和法医鉴定中没有金一个脚印、一根头发、一个指纹或一滴精斑,证据不能证明犯罪人是不是金哲宏。

  再审

  2014年7月,该案件被媒体公开报道,报道指出了案件中的诸多疑点,引发舆论关注。吉林省高院针对报道情况发布消息:“金哲宏故意杀人案发生已近20年,现已责成相关部门立即调取该案全部卷宗,组织专门人员认真调查了解情况,待情况调查核实清楚后,我院将及时依法处理。”

  2018年3月26日,吉林省高院出据再审决定书,决定再审金哲宏故意杀人一案。

  2018年10月24日上午9点,该案再审在吉林省高院不公开开庭。金哲宏的儿子及家人到庭外等待结果。

  今天上午8时30分左右,再审辩护人伍雷律师向媒体表示,从卷宗材料看,这明显是一起冤案,“案件中没有直接的物证,有极大可能改判。会不会当庭释放不好说”。

  金哲宏的儿子给父亲带了一身干净衣服来到法院。金哲宏案发时,其子刚过两岁生日。10岁左右时,自己看无意中看过父亲的卷宗,“挺气愤的”。长大了以后从网上查材料了解了一些案情,相信父亲没杀人。

  最近一次去探望父亲时,他看到金哲宏瘦了很多,也沧桑了许多。他多次去探望父亲,告诉父亲近期情况。其表示,“如果父亲当庭释放我估计会痛哭。

  今天上午,法院开庭进行不公开审理,除金哲宏的家人外,媒体记者、关注案件的爱心人士均在法庭外等待。

  截至记者发稿前,庭审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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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