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7条“实招”支持民营经济 “三个100亿”缓解融资难
中新网上海11月4日电 (郑莹莹)上海支持民营企业出“实招”,官方3日晚发布《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 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共27条。其中指出,要以“三个100亿”缓解融资难、融资贵。
这“三个100亿”具体指的是:建立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上市公司纾困基金、为优质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100亿元,以及逐步扩大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至100亿元。
另外,《若干意见》要求,要全面开放民间投资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不得对民间投资设置附加条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盘活政府性存量资产。
《若干意见》还提出要降低“四项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包括: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地方权限内的有关税费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降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实施新增产业用地出让底线地价管理;存量优质企业增容扩产,由各区政府根据产业项目的绩效、能级等情况确定增容土地价款的收取比例,对达到绩优标准的企业,免缴增容土地价款;在国有产业园区,对中小型创新民营企业给予租金优惠。降低企业要素成本,平稳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进一步扩大民营企业参与直购电,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清理、精简涉企行政审批等事项,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整体上看,《若干意见》从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提升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政策执行等7个方面共27条对进一步助推民营经济发展作了部署。措施实、力度大、创新点多、解渴管用,是本次《若干意见》的特点。(完)
(责任编辑:秦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