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偕林:对涉及到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实行“三优先”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2日15时在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就“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就“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这是吴偕林在回答记者提问。 新华社记者 沈伯韩 摄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我们的问题是,对于农民工讨薪、交通肇事赔偿、赡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执行案件,执行效果如何?谢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吴偕林:
由我来回答这位记者的提问。我们一直讲“民生无小事”,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事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贯彻落实,也事关我们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宗旨的践行,既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也是执行攻坚的一个难点。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多年来从理念、机制、方式、保障等方面,全面加强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并对全国法院给予指导、提出要求。
以我们福建法院为例,这几年我们始终坚持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包括刚才这位记者提到的农民工工资问题,赡养费、抚养费问题等等,作为执行工作的重心,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我们在工作当中坚持把常规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把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相结合,把面向一般主体执行与突出特殊主体执行相结合,同时也把传统执行手段与现代执行方式相结合,通过这四个方面的结合,取得多重的效果。应该说,从这几年的实践来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跟大家通报一下有关情况。
第一,从“三优先”快速兑现真金白银方面入手。我们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到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实行“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比如说2018年,我们全省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3.3万余件,执行到位金额达到12.67亿元,其中涉及到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达到3.65亿元,惠及1.8万余人。
第二,强化善意执行,为群众救困解难。特别是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执行,往往是与企业相关联的,所以我们把这种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企业的发展联动考虑,努力让民生保障权益得到最大化。比如说,福建莆田中院曾经执行过一个“正鼎地产”的系列执行案件,通过善意执行,让一个“烂尾楼盘”变成了“黄金楼盘”,盘活了40亿的楼盘。如果按照一般烂尾楼盘来处置,可能就要简单拍卖,那价值不是最大化,可能是最小化。而且发放了农民工工资1亿多元,还解决了3452户业主产权证办证风险问题。如果这个楼盘拍卖,那这3452户已经付款的业主将血本无归。通过这样的善意执行,为他们救困解难。
第三,开展“暖心”行动,并把它作为常态化的化解工作机制。我们每年都会部署一些“春夏秋冬”四季战役,还有我们去年开展的“亮剑八闽”百日攻坚决胜战役当中,都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纳入集中专项行动中去,来开展集中统一执行。比如今年1月9日,我们开展了涉民生案件的集中统一行动,这一天,全省法院清空了19处房产,司法拘留了73名被执行人,同时也发放了执行案款3987.3万元,发放了司法救助款445.88万元。
第四,“三个一律”,形成执行威慑,确保民生案件的执行。“三个一律”,即有财产线索的一律依法核查;符合条件的一律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限制高消费名单;拒不执行法律义务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严惩。我给大家通报一下执行情况,今年元旦、春节期间,我们开展了“暖冬”执行行动,这些行动当中,一共采取了控查措施205人次,司法拘留145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5人,限制出入境60人,还对一些被执行人罚款20万元。通过“三个一律”的举措,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震慑效应,也推动营造了全民守法、人人守信的社会氛围。
第五,加强探索“执行+保险救助”,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去年开始探索建立全省“执行+保险“救助工作机制,除了传统的执行救助以外,借助保险的力量,来拓宽救助的资金来源。三年以来,我们通过司法执行救助,或者说加上保险救助,一共发放了执行救助款达到8174.75万元,发放给4911人。
民生就是民心。民生案件的执行,就是要民生优先,“执”争朝夕,行稳致远。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强化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坚定守护好民生保障的法治防线,坚持兜牢基本的民生底线,让更多的真金白银落入人民群众的口袋,也让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当中不断有满满的获得感和暖暖的幸福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王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