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0”人员社保补贴4月1日起停办?广州市人社局回应
2019年03月29日 08:18 来源:广州日报
社区就业人员继续享就业补贴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穗人社宣)近日有媒体报道称“4050”人员社保补贴4月1日起停办。昨日,广州市人社局表示广州市社区就业人员可继续享受就业补贴,4月仍可办理。
《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穗人社规字〔2019〕1号)将于4月1日施行,其中从事社区便民服务就业岗位的社区就业人员将参照灵活就业补贴政策实行补贴。也就是说,原针对“4050”人员的社区就业人员就业补贴方式有所改变。
对此,广州市人社局介绍,管理办法规定,就业困难人员(即“4050”失业人员)由街(镇)、居(村)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从事社区便民服务就业岗位实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依照“先缴后补”原则,参照灵活就业补贴标准和补贴年限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600元/月,补贴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市人社局称,目前已办理了社区就业手续的人员(即原社区就业人员)可在2019年4月份到所在地街(镇)补贴经办机构集中办理相关手续。也就是说,这类人员仍可通过新政策享受就业补贴。记者了解到,街(镇)将指引原社区就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让这类人员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并申领补贴。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