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推“垃圾强制分类”,党政机关拟禁用一次性物品
今后,北京学校、医院、商业办公楼宇、旅游景区、酒店等将实行垃圾强制分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禁止使用一次性物品将纳入法规修订。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副市长张家明就关于“大力促进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议案办理情况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直击垃圾分类四大难
本市的垃圾分类到底还存在哪些问题?对此,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郝志兰在会上指出,垃圾分类尚未成为居民的普遍行动和生活习惯。民意调查显示,居民对垃圾“四分类”知晓率达到了80%,但是居民分类投放的自觉性和参与率仍然较低,对厨余垃圾的准确投放率仅有2成。居民垃圾分类还处于“理念上认同,行动上滞后”的阶段。
与此同时,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还处于制度覆盖推广上,与实际覆盖差距较大。“我们从市城管委提供的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小区名单中随机抽查了7个区的12个居民小区,其中厨余垃圾分出率较好的5个小区,基本靠的是‘绿袖标’的现场督导和二次分拣,人力成本较高。垃圾分类如果没有更加广泛的群众参与,就会出现‘试点成功,推广困难’的现象。”郝志兰表示。
不仅如此,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不到位和混装混运现象并存。郝志兰指出,一方面,混装混运现象影响了居民开展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居民垃圾分类不到位,也影响了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的效果,造成了垃圾投放主体和收运主体之间互不信任、互相推责的恶性循环。
郝志兰还提出,快递包装回收和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等源头减量措施统筹不够,没有得到落地推广。现有的源头减量政策制度,由于缺乏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和实施的具体措施,难以贯穿落实到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中去。
议案关注:垃圾混装混运缺乏严惩等10类问题
2019年,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由128人次代表联名提出,涉及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的议案共计7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主席团决定,将7件合并为“大力促进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件议案交市政府办理。
记者了解到,议案中反映的主要问题一共可以归纳为十类。其中包括,当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在社会化、市场化等方面开始新的尝试,但是覆盖面不高,工作推进较为缓慢;发动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效果有限;对混装混运现象缺乏严厉惩罚措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不完善、征收标准过低,收费的强制性和规范性不够强,未能体现“污染者付费”原则;现有垃圾场严重“超载”,新建垃圾场多受到周边居民反对而进展缓慢;快递包装仍需减量,过度包装依然存在;外卖行业成“限塑令”法外之地,集贸市场等仍是“限塑”死角等。
破解垃圾分类痛点难点 北京将这么做——
关键词:强制
学校医院景区酒店垃圾强制分类
张家明在报告中指出,本市将推动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以及商业办公楼宇、旅游景区、酒店等经营性场所开展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实现全覆盖。
加大垃圾分类强制力度。报告指出,加大对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交由未经许可或者备案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置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收运企业“混装混运”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要逐出市场。
强化管理与执法的联动,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管理部门要提出整改意见,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罚。
关键词:示范
年底224街乡镇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19年底,在总计224个街道(乡、镇)开展示范片区创建,覆盖率达到60%。严格落实示范片区创建的工作流程和验收考核标准,通过验收的示范片区要切实起到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强化示范片区日常运行管理检查考核,巩固创建成果。建立垃圾分类“周检查、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层层传导压力,不断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正确投放率,突出垃圾分类效果。
结合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全市500个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2019年实现全市97%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门头沟、怀柔、延庆区通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验收,完成全市162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75%的治理任务。
关键词:建设
满足各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统计显示,2018年,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929.42万吨,日均清运量2.55万吨,同比增长3.07%,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94%。截至2018年底,垃圾处理设施设计总处理能力为28591吨/日,基本满足各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张家明表示,2019年,本市将加快阿苏卫、密云、顺义二期等垃圾焚烧厂调试,尽早实现满负荷运行,新增焚烧处理能力4300吨/日。同步推进房山综合处理厂、海淀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建设,力争年底主体完工。不断提升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加大臭味排放控制,提升渗沥液处理能力。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促进垃圾分类投放站(间)、垃圾分类收集房、密闭式垃圾分类清洁站兼顾再生资源回收功能。
关键词:监控
小区垃圾桶将装身份识别及称重设备
报告指出,通过对小区垃圾桶、垃圾楼、转运车辆加装身份识别和称重计量设备,对责任主体产生的各类垃圾进行全流程实时监管,对垃圾排放数据进行统计,对垃圾分类效果进行监控,逐步实现垃圾分类动态数据进入大数据“驾驶舱”。
关键词:价格
健全垃圾分类的市场运行机制
完善垃圾分类价格机制,试点探索餐厨垃圾全量收费改革。完善定额标准体系,实行事企分开,开放市场,建立国有企业与社会企业公平竞争的机制。按照准公益性定位,研究基于市场的再生资源专营政策,以及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的投资政策,打开通道,欢迎社会专业垃圾收购等力量加入到垃圾分类当中来,使愿意参与、有能力参与、规范参与垃圾分类企业“进得来、收得着、出得去”。
关键词:教育
垃圾分类纳入学前和义务教育课程
黄色的八爪章鱼宝宝“分小萌”已经成为本市垃圾分类形象代言人,活泼可爱的形象惹人喜爱,更是容易被孩子们所接受,章鱼的卡通形象则寓意垃圾分类应当多伸手、人人管。张家明指出,垃圾分类要从娃娃抓起。为此,将垃圾分类知识和要求纳入学前及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社区共建活动,把学生和家庭成员垃圾分类情况向学校和社区双反馈。
关键词:信用
居民垃圾分类将建信用账户
正确垃圾分类将可获得统一的积分,而垃圾分类的效果如何还有可能会和居民信用挂钩。记者了解到,本市将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比如,建立全市统一的积分管理制度,建立居民垃圾分类的信用账户,通过建立投放垃圾的行为约束机制,逐步改变居民随意投放垃圾的习惯。
关键词:立法
试点研究居民垃圾缴费
垃圾源头减量治理是关键,需要得到立法支持。对此,张家明提出,可以借鉴上海等城市立法思路,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禁止使用一次性物品,快递企业使用电子运单和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商品零售场所严格执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从可回收物的准公益性定位、居民垃圾分类和缴费义务、非居民生活垃圾按市场价格全成本付费、垃圾源头减量的政府推动和扶持、社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准入和退出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和研究。
人大专委会意见:
建议一:垃圾不分类要罚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提出,垃圾分类开展近二十年来效果不佳,说明单纯的倡导鼓励是不够的,必须依法推行强制分类。因此,要尽快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立法明确分类投放是垃圾产生者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要设定相应罚则使垃圾分类成为人人皆知,人人皆守的规矩。建立对混装混运行为的举报奖励机制,杜绝混装混运现象,明确“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通过双向监督打通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运环节,变“恶性循环”为“良性互动”。
要把垃圾分类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及居民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情形归集到信用体系平台,依法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细化推进源头减量措施落地实施,对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作出禁限“硬约束”,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快递行业源头减量、环保包装和包装回收的具体措施。
建议二:垃圾分类实施“干湿分开”
《北京市垃圾分类治理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了到2020年全市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达到90%以上的目标。为此,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提出,要抓紧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将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从制度覆盖转化为实际覆盖。要杜绝增量,新入住小区严格实施垃圾分类。
啃过的大骨头到底属于哪种垃圾?摔碎的瓷杯子应该算是可回收还是不可回收垃圾?现行的垃圾分类方法记不住怎么办?对此,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大力实施以“干湿分开”为基础、简明可行的垃圾分类方法,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切实走出“试点成功、推广困难”的怪圈。要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加大对末端分类处理和中端分类收运环节的支持力度;同时积极搭建平台,吸引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运营的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公共机构、物业企业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监督检查。要按照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完善源头登记和按量收费制度,用经济杠杆推动垃圾产生主体主动开展垃圾分类和垃圾减量。
建议三:垃圾分类效果纳入街道社区绩效考核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还建议,明确区、街(乡)垃圾分类工作职责,将垃圾分类开展情况作为对区主责部门、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绩效考核内容。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加大街道乡镇在垃圾分类工作上的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共同参与的垃圾分类工作机制。以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为抓手,开展在职党员带头分类;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落实强制分类为契机,要求所在单位人员带头分类;以绿色环保为主题,持续推进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学堂,“小手拉大手”促进家庭垃圾分类;立足首都特色,开展好机关大院、部队大院的垃圾分类活动,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成效,逐步形成“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共建共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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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张家明:相关法规对居民个人参与垃圾分类缺乏约束
副市长张家明介绍,目前对居民个人参与垃圾分类只有鼓励和倡导,缺乏约束和强制,导致垃圾分类居民参与率增长缓慢。对此,本市将从娃娃抓起,将垃圾分类知识和要求纳入学前及义务教育课程体系。
在张家明所作的《关于“大力促进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中提到了当前北京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他说,目前的法规中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罚则。但物业等管理责任人对居民个人参与垃圾分类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压力传导不够。对居民个人参与垃圾分类只有鼓励和倡导,缺乏约束和强制,导致垃圾分类居民参与率增长缓慢。同时,居民源头垃圾分类质量不高,影响到末端资源化处置。
针对这一问题,本市将完善全民参与的共治机制 ,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通过党建引领发动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参与垃圾分类。 从娃娃抓起,将垃圾分类知识和要求纳入学前及义务教育课程体系 ,开展 “小手拉大手 ”等社区共建活动 ,把学生和家庭成员垃圾分类情况向学校和社区双反馈。还将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比如建立全市统一的积分管理制度,建立居民垃圾分 类的信用账户,通过建立投放垃圾的行为约束机制,逐步改变居民 随意投放垃圾的习惯。
此外,报告还提出,在北京,垃圾分类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报告认为,提高厨余垃圾和可回收物分出量是实现垃圾减量的主要途径。其中可回收物作为垃圾分类的基本品类,具有废物和资源双重属性。由于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尚未实现真正“两网融合”,专业规范的回收企业与“低、小、散”游商在市场竞争中不具备优势,导致回收渠道不畅通,需要在垃圾向资源的转换过程中,城市管理和市场管理共同发力,建立基于市场机制的可回收物专营政策,在规范收运环节的许可方式,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的设施规划、项目投资机制、运营管理模式,以及对分拣后形成的再生资源的市场监管政策等方面加以明确。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