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3年)》正式发布
中新网天津6月3日电 (记者 张道正)《天津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近日正式发布。
该《方案》助力“天津智港”建设。明确了行动目标,到2023年,初步形成智能科技创新能力突出、融合应用成效显现、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全国领先的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数据成为关键生产要素,数字化转型成为实现天津高质量发展的主导力量,力争把滨海新区打造成为国家数字经济示范区。
《方案》指出,要建设智能化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中心城区光纤网络全覆盖,加快建设5G基础设施;布局前瞻性试验基础设施,推动搭建天津量子通信城域网,打造天津市北斗产业发展生态圈;发掘数据资源要素潜力,健全完善天津市政务数据目录,充分释放数据商用、民用、政用价值等,夯实数字经济新基础。
智能型先导和支柱产业将在天津大力发展。《方案》要求加大新型虚拟化技术、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区块链核心技术的攻关力度;布局智能性先导产业,推动核心云基础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促进数据资源池发展;加快构建基础软件产品体系,加大高端芯片核心技术的研发力度;培育安全可靠技术产品体系。
《方案》规定,要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与应用推广,推动制造业“双创”加速升级;推广车联网、船联网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培育壮大新模式新业态,构筑天津移动支付产业竞争新优势;深化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迭代升级天津农业农村大数据管理平台。
要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变革,打造智慧政务,实现“群众办事一个入口”;推进智慧医疗,实现挂号就诊、检查检验、信息查询等服务一卡(码)通办;推行智慧教育,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应用全覆盖;营造智慧保障,探索开展网上社保办理、个人社保权益查询、跨区域医保结算等互联网应用。
实施智慧治理,构建“数据驱动+技术源动”的天津经济智能指挥平台,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综合信息系统,释放数字经济发展新红利。
《方案》明确,要建设智慧港口,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完善“互联网+”模式的口岸通关服务和港口服务功能;营建智慧园区,引导资源定向聚集,构筑数字经济发展新载体。要深化区域协同与国际交流合作,构筑京津冀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建立京津冀大数据共享中心,建设数字经济区域研究中心。
提升数字经济“走出去”水平,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促进数字经济深化合作;强化数字经济“引进来”力度,开展数字经济领域国际业务合作,深化会展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实现数字经济互利共赢。
此外,《方案》还提出了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完善法制保障环境、强化数字经济安全保障、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深化数字经济人才支撑等保障措施。(完)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