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促销丢不得诚意
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16家电商企业予以集中行政指导和经营提示。在价格方面,上述部门要求电商价格应该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不得借机先涨价再打折,禁止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做饥饿营销,诱导顾客购买。
其实,这些要求并非新规定,只是重申《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立法的既有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相关规定在现实中的实施情况欠佳,没有发挥出应有的规范作用。在往年的“双11”“618”电商促销中,消费者发现有的电商促销“明降暗涨”“以次充好”。去年6月初,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专门召开了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对规范电商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风险防范、售后服务等作出详细部署。从实际情况看,某些电商的经营行为有待规范,网络消费环境需要进一步改进。
即便是在特定的日期大力促销,电商也需要遵守正常的市场秩序,在保障企业利益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经营,尽可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消费者对电商网络集中促销的吐槽点,大多集中在品质、物流、客服等方面。比如,预售商品不退不换、“定金不退”“限时消费”等霸王条款显失公平,“电商专供”商品的品质大打折扣,红包、购物券、优惠券等使用限制繁多,满减促销诱使人们疯狂凑单,等等。电商的这些促销方式过于复杂、优惠承诺通常没有广告宣传的幅度大、甚至没有兑现,还不如降价来得直接。对于这类充满陷阱的“花式促销”,人们越来越理性,冲动疯狂购物的“剁手族”近几年也逐渐减少了。
对电商来说,最终比拼的,是过硬的品质和合适的价格。如果只是短期片面地追求销售额,这一发展模式并不可持续。建议电商少点套路,多点诚意,诚实经营,规范竞争,做到品质与价格并重,实现企业与消费者利益双赢。(原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慈强)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