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参与旺角暴乱被控两项“暴动罪”,毕慧芬被判入狱46个月
2019年11月26日 12:49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报道】据香港《星岛日报》等媒体26日报道,自称“占旺女村长”的毕慧芬,因涉嫌于2016年大年初二晚参与旺角示威骚乱,被媒体拍摄到协助其他暴徒挖掘砖块,以及向火堆投掷物件,早前被裁定两项“暴动罪”罪成,今(26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46个月。
《星岛日报》此前报道称,毕慧芬于11月7日在香港区域法院被裁定其两项“暴动罪”成立。法官裁决时表示,就三名警员忆述的情况,案发当晚至翌日清晨,旺角亚皆老街、山东街、豉油街、西洋菜南街等,都有暴力示威者非法集结,而他们掟砖、纵火,拒绝返回行人路上等种种行为,实际上破坏了社会安宁,也令其他在场人士合理地担心人身财物会受损害,法官认为这些暴力示威者已干犯“暴动罪”。而警方凌晨在山东街筑起防线,大批暴力分子向警方投掷砖块,有媒体拍到被告毕慧芬曾蹲在地上及拿起砖块,也有新闻片段拍摄到被告站在人群最前方,将物件掷向火堆中。
法官最终裁定被告两项“暴动罪”罪名成立,并将取阅被告的感化报告、精神、心理和医生报告。案件延至本月26日判刑。
报道称,据控方早前透露,现年24岁的毕慧芬触犯“暴动罪”时虽没有案底,但她当时被卷入一宗勒索案,获准保释候审。换言之,她是保释期间犯案。被告触犯“暴动罪”时未足21岁,中三毕业后就读职训局,曾兼职餐厅侍应和地产销售员。
另据媒体此前报道,毕慧芬还涉嫌于今年8月在香港国际机场袭击付国豪。8月20日,案件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审理,毕慧芬被控“非法禁锢”、“非法集结”、“伤人”三项罪,不准保释。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