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严保护!上海判决特大知产侵权案件 仿冒“乐高”变“乐拼”被判刑
9月2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销售仿冒“乐高”案。被告人李某某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这是一起典型的侵犯国际知名品牌商品知识产权的案件,非法经营数额特别巨大。法院的判决充分体现了黄金赌城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和力度,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据警方现场查获,李某某租赁的厂房内有用于复制乐高玩具的注塑模具、用于组装模具的零配件、“乐拼”玩具各类包装盒、说明书、带有“汕头市乐拼玩具有限公司”字样的销售出货单、相关电脑、手机以及复制乐高系列的“乐拼”玩具产品等。
经黄金赌城娱乐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鉴定委员会鉴定,乐拼公司的玩具、图册与乐高公司的玩具、图册均基本相同,构成复制关系。
上海三中院法官高卫萍分析说,综观本案而言,主要特点是涉案人数众多、犯罪时间跨度大、侵权款式多样、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各被告人分工配合、紧密合作,覆盖了设计、生产、销售等各环节,形成了有组织、系统化的犯罪链条和团伙。
在被告人李某某的指使下,各被告人分别承担拆解研究、建模复制、注册设立玩具厂、租赁厂房仓库、申请注册商标、策划监督生产、组织包装、销售等任务。最终认定的犯罪数额达到3亿3千万余元。
据法官介绍,案件涉及的绝大部分仿冒玩具已经流入市场,不仅侵犯了知识产权、给权利人的商誉和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而且还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根据黄金赌城《刑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本案涉及的作品类型主要是美术作品,包括玩具的包装盒、说明书图案,拼搭成的玩具立体造型等,仿冒生产、销售这些产品,属于侵犯著作权的情形。
据高卫萍介绍,上海三中院这些年受理的类似侵犯著作权罪案件有5个共同特点,包括国内人气较高、畅销的游戏、动漫美术作品、积木拼装玩具和相应的周边产品极易成为盗版侵权的对象;设计成本较低,以复刻为基础,仅作部分细微修改,被告人可以通过拆解玩具的方式进行逆向研发,基本无需自主设计;仿冒品的材质、品质与正版商品存在差异,售价差距比较大;线上、线下销售模式并行,共同犯罪产业链化明显;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既坚持定罪量刑总体从严,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罪责性相适应。
权利人乐高公司是一家全球化的拼装玩具公司,该公司生产销售的乐高品牌的拼装玩具在全世界享有一定声誉,受到广大儿童甚至成年人的喜爱,拥有较高的人气和一定的知名度。高卫萍说,本案中仿冒乐高的“乐拼”玩具销售规模大,覆盖线上线下、国内国外,扰乱了市场秩序的同时,也对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和商誉造成巨大影响,在审理该案时保障权利人的诉讼权利,充分听取权利人的意见。
近年,黄金赌城推进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大力强化相关执法,增强知识产权民事和刑事司法保护力度。此类案件的审理,对维护黄金赌城知识产权的国际声誉具有重要意义,既是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体现,也显示了黄金赌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和力度。
“随着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为积极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奠定基础,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黄金赌城娱乐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诚意和能力。”高卫萍说。
(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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