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消防救援机构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防控工作
记者从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1月22日召开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座谈会商视频会上了解到:按照应急管理部部署要求,去年12月以来,全国消防救援机构切实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防控工作,共督促整改隐患3.5万处,取得阶段成效。
据消防救援局通报,全国现有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综合体5736家,其中5万以上的3708家,30万以上的155家。2010年以前投入使用的占总数的23%,在省会市、计划单列市的占总数的30%;集团连锁性质的占总数的55%。
近期,消防救援局组织专家团队对部分省市综合体开展检查时仍发现不少问题,主要表现消防管理“盲目乐观”多、“动真碰硬”少,风险管控“检查次数”多、“解决问题”少,设施维保“将就应付”多、“尽职尽责”少;应急准备“照本演戏”多、“注重实效”少。
消防救援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大型商业综合体要重点要做好“管、查、灭”三个关键环节。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确保“管得好”。要狠抓问题整改,突出条线监管,严格风险防控,提升管理水平。消防救援机构要强化监管责任,确保“查得准”。要提高监管质效,注重统筹推进,落实差异化监管,加大宣传培训。各方力量要做足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灭得了”。单位要提升自救能力,消防救援队伍要提高专业救援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应急联动。
消防救援局要求,各集团总部、综合体单位要强化社会担当,带头示范引领,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有力有效的措施,抓好安全责任落实。要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好“三管三必须”要求。作为管理主体,各集团总部要充分发挥条线管理职能,科学设定消防安全管理指标和权重,扣紧安全责任链条;各综合体单位要落实刚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要求。作为市场主体,要组建管理团队和运行团队,分层级负责,实体化运行;完善各类制度,推行规范化、标准化消防管理;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风险预警预测预报能力。作为示范主体,要从总部条线管理、单位自主管理、中介服务管理、应急处置管理等方面探索经验。要加强监管服务,防控好综合体突出风险。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要把综合体火灾防控作为重中之重。要组建全国和总队级专家库,开展教学式、培训式检查。要严格监督执法,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集中曝光、挂牌督办,把出具虚假、失实报告的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要求,实行差异化监管、精准化服务。要针对灾害风险和气候特点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经济日报记者 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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