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莫让超前点播滑向“朝钱”点播
对有的会员来说,热播剧《扫黑风暴》8月31日已经大结局了;对有的会员来说,才更新到第24集。区别在于,是否愿意在会员费之外,再付出每集3元的超前点播费。消费者吐槽自己的会员“提前看”权益买了个寂寞,上海市消保委也于近日发声,认为腾讯视频漠视消费者选择权,再度将“超前点播”推上风口浪尖。
超前点播本身是合法的。2020年法院在《庆余年》超前点播案中已做出终审判决,认为超前点播是“商业模式的探索,本身不违反法律规定”。这一表态被多个视频平台当作超前点播的正当性依据广泛传播,堵了消费者的嘴。
然而,视频网站“忘了”告诉消费者,法院还说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在涉及爱奇艺、腾讯视频的两起《庆余年》超前点播案中,法院均表示,如果消费者与平台签订会员合同时并无超前点播等条款,后期以格式合同模式更新协议、新增超前点播等影响消费者权益的服务构成违约,不对原有会员生效。
超前点播是2019年底新推出的付费服务。这就意味着新协议对此前已开通VIP会员且一直在有效期的消费者不发生法律效力。老会员有权要求平台继续向自己提供已更新剧集的观看权利,包括需要付费的超前点播剧集。
这部分人群其实不多。因为会员有效期通常是一年,除了那些开通连续包月、包年的用户,其他人到期后都要重新购买,此时就得再勾选同意一个新协议。而平台往往试图通过协议来获得自己假装有其实并没有的权利。比如规定平台有权随时调整会员权益,一经发布即刻生效,用户一旦继续使用就视为“已经仔细阅读并接受更新后的VIP特权”。用户不接受也没得选——协议规定,VIP会员不支持退费。变更有理,退款无门,摆明吃定了消费者。
这份熟悉的配方不只出现在视频平台,不少互联网企业的电子协议里都有此类单方面利好企业的条款。有的连会员续期都等不了,干脆后台直接更新条款,以协议形式暗自缩水服务。消费者只能在推送通知里点击同意,不知情的情况下,权益就受损了。
企业想多挣钱无可厚非,公众多元需求应当满足。企业基于技术发展、商业运营等因素,调整服务内容有合理性。基于互联网企业远程服务、大规模服务等特点,后台升级、单方变更,形式上并无不妥。但是,单方变更绝不能损害用户权益。后增加的超前点播等服务本质上是原有会员权益的贬值,使得老会员本应享受的服务体验远远低于预期,损害了会员主要权益,法律并不支持。
3块钱事小,消费者事大。超前点播正在滑向“朝钱”点播。如果放任不管,难保平台今后不会变着花样继续缩水。单个消费者没有精力与平台打官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应如此被漠视。
平台不要推脱做不到。互联网企业号称能实现“千人千面”,技术能力完全可以运用到会员合同变更、权益解锁等各个环节。互联网企业可以且应当全面、有效地运用相关技术,提高服务质量。
除了视频平台的超前点播,互联网企业今后还会有其他创新。监管部门应督促有关企业在遵守法律规定、尊重用户合法权益和使用感受的基础上推出新服务。会员总会变老,模式永远更新,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应是不变的红线。(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佘 颖)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