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9101亿元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11月5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详解相关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9101亿元,其中新增减税7889亿元,新增降费1212亿元。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表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国家积极实施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的政策措施,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市场主体活力。”
进入第三季度,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挑战,特别是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生产成本上升等对工业经济尤其是制造业企业带来的影响,王道树介绍,国家在已经出台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允许企业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对煤电和供热企业实施“减、退、缓”税措施等,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总体来看,今年以来国家推出的税费措施体现了鲜明的政策导向,主要体现在“四个聚焦”上:
一是聚焦支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比如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煤电和供热企业实行“减、退、缓”税措施等,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振工业经济运行。
二是聚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比如,除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措施外,继续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到1%的政策,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原先的优惠基础之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通过这些措施,助力面广量大的中小微企业渡难关、增后劲、保就业。
三是聚焦支持科技创新。比如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同时允许企业提前享受今年前三季度加计扣除政策优惠,进一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增强科技创新的活力和动能。
四是聚焦支持外商投资。今年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外资企业同样可以依法享受。同时还继续实行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等专门优惠政策,服务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外商在华投资信心。
王道树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更高标准优化税费服务,更实举措助企纾困解难,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经济日报记者 武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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