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日期标注模糊不得
2024年03月31日 05:46 来源:经济日报 朱双健
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不好找、标注不清晰、易除抹脱落……这些问题,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都遇到过。作为判断相关产品质量的重要信息,生产日期标注却玩起了“捉迷藏”,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不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也规定,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根据不同产品分别按照规定标出生产日期、保质期限,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
频频出现生产日期“模糊”的问题,至少有两个原因。一是少部分企业对生产日期的标注不够重视,更多是为了应付规定,方便自己,而不是方便消费者。二是当前的法律法规对生产日期的标注位置、标识颜色、区域及方式等没有详细规定,一些企业故意采取“障眼法”,与消费者玩“捉迷藏”,以掩盖产品临期的问题。
生产日期难寻,也容易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例如对过期食品翻新销售,或是将假冒伪劣产品混入市场,从而引发食品安全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
对此,相关企业要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履行相关责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清晰标注生产日期。生产日期标注虽然只是简单操作,却体现出企业对消费者的尊重,也是对自身品牌形象的维护。
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包装生产日期的监管力度,制定更为严格的规范细则,形成严格约束力,确保生产日期清晰可见。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朱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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