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新标识
一流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政府给予企业居民的最强底气和最好保障。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实施10周年之际,从国家层面统筹推进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是打造区域发展新优势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关键之举。
营商环境是个老话题,也是个常说常新的高频词。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从市场环境、法治建设、开放贸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建设等6个方面对京津冀三地营商环境建设全面部署,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营商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营商环境的优化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实施10周年之际,从国家层面统筹推进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是打造区域发展新优势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关键之举。
过去10年,京津冀协同发展着力夯基垒石、落子布局,持续推进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的优化升级,在交通互联互通、生态共治共享、产业补链强链等方面率先破题,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成果,目标同向、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格局加快形成。但也要看到,京津冀区域内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现象仍然存在,一些生产要素流动并不顺畅,跨地区协同创新及公共服务供给还不均衡,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仍有待提升。
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为要素自由顺畅流动创造良好条件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之一。良好的营商环境,意味着区域内资本、人才、数据等要素可以更加高效地流动和配置。此次《行动方案》以“畅通”与“协作”为关键,强调企业迁移的畅通与便利,突出以规则协同促进区域内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特别明确了优化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协作等新举措,有利于推动京津冀三地形成竞争有序、治理完善的市场环境。
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推动产业协同发展。京津冀三地的创新发展与合作共赢,离不开产业链合作这个关键纽带。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引导产业有序转移与承接。值得一提的是,《行动方案》着眼于产业发展不平衡问题,特别提出要优化重点产业链的营商环境,聚焦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等。这些举措有利于促进三地产业优势互补和深度融合,避免同质化竞争,形成产业协同创新发展的合力。
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增强利企便民获得感。优化营商环境能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激发企业的市场活力和创造力,让协同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10年来,京津冀协同发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政务服务同事同标,促进教育资源协同发展,推进医疗资源共建共享,不断增强企业和居民的获得感。《行动方案》按照“创新”与“简化”的要求,为雄安新区量身定制了相关政策措施,涵盖了从项目审批、土地和资金要素保障等企业落地建设的全流程。上述举措将助力京津冀塑造优质服务新形象,为三地协同发展注入新动力。
一流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政府给予企业居民的最强底气和最好保障。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已进入新阶段,在新起点上推动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要紧扣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总体目标与要求,既充分尊重三地发展阶段不同、营商环境发展水平不一的实际,也要突出强调发挥三地比较优势,对标对表高标准规则体系,抓好优化营商环境这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改革,让营商环境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标识。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顾阳)
(责任编辑:王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