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签发主席令 刑诉法修正案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03月14日 21:44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两会授权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五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2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郭虹汛)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两会授权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五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2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郭虹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