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支招”公共文化建设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周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日前分组审议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法律的颁布实施对公共文化建设起到很大促进作用,但也正如报告指出的,有的地方、有些方面法律的执行和实施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发挥法律保障作用,用法治来推动文化建设的任务仍然繁重。
左中一委员说,这些年不少地方公共文化服务的硬件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了,现在的问题是,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高不高?公共文化服务好不好?能不能提供受群众欢迎的、丰富的、高质量的文化服务?
“执法检查中发现,有的文化设施建成以后长期闲置,有的服务缺乏吸引力。建议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作为推进公共文化建设的重点,着力完善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左中一说。
列席会议的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建议,进一步健全群众评价、反馈机制,把文化产品自主选择的“遥控器”交到群众手中。加强公共文化大数据平台建设,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的动态变化,推广“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加快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从“单向输送”向“双向互动、供需对接”转变。
杨志今委员说, 要推动文化科技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应用,建设文化惠民工程数字服务终端。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进一步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在“掌上”“指尖”提出需求、获取服务、评价效能。
大家表示,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建议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支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特别是抓住机遇,把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有一个大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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