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送温暖!民政部部署方案救助临时遇困人员
民政部下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保障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确保他们能够安全过冬。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冬,全国气温阶段性特征明显,前期大部分地区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但可能有极端强降温影响,后期气温冷暖起伏显著,发生过程性强降温事件的可能性大。为此,民政部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东北、西北地区延长至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此次专项救助行动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及时做好分析研判。要主动与气象、卫生健康、疾控等有关部门沟通会商,针对冬季可能发生的地质气象灾害、流行病传播等情况,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要全面评估可能危及临时遇困人员生命安全的各类情形,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动态监测,创新救助服务的供给形式,提升专项救助行动精准度。
临时遇困人员可到哪些地方寻求帮助?民政部表示,将扩大覆盖范围,利用福利彩票站点、社区服务中心(站)、银行网点、户外劳动人员服务点等场所设立求助引导点或临时救助场所,前置救助关口、延伸服务触角,方便临时遇困人员就近就便受助、避寒。在救储备助物资方面,各地需要按照能满足临时遇困人员基本生活需求的标准,确保救助物资品类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可靠。
对不同人群应当怎样救助?根据《通知》要求,对突发急病的受助人员,按照规范的诊疗程序及时送医;对家暴受侵害、务工不着、被盗被抢等临时遇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对无法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要加强救助寻亲工作,及时发布寻亲公告,会同公安机关利用指纹、人像、DNA等数据甄别查询,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尽快帮助他们回归家庭;对危重病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妥善护送其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要劝导护送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及时开展送返工作;对无法提供个人信息的老弱病残等人员,可以先行救助再查明情况;对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御寒物资、告知并留下求助联系方式,做好后续跟踪。(经济日报记者 敖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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