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出售处方药现象调查 专家详解如何治理
有网店打擦边球销售处方药 部分商家称可代开处方
一些网店出售处方药现象调查
近日,部分电商平台线上售卖处方药的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记者了解到,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违者将处以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违规成本低与医药市场的庞大形成了鲜明对比,违规销售处方药的现象层出不穷。为了进一步了解违规销售处方药的市场,《法制日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网店客服称可隐蔽发货
近日,记者在一家电商平台上找到一家名为“××大药房旗舰店”的网店,记者告诉商家想要购买一些处方药,但没有处方。
这家店铺的客服回复称:“根据国家规定,处方药需做处方登记,请您提供患者的姓名、年龄以及症状。提供上述信息后,先提交预订单,之后等待审核即可。”
随后,记者询问:“谁来审核?时间久不久?”对方回答:“门店审核,审核通过后,门店将直接发货。”
对方告诉记者,订单审核通过后,货品将不会出现在“待发货”行列中,交易会显示为关闭的状态,但是会按时发货。
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发货后,配送单号会以“物流短信”的形式发送至收货人的手机上,收货人可通过单号查询物流信息。药品到达目的地后,快递员直接选择代签收,然后联系收货人,采用“货到付款”方式。
为了让记者放心,对方还告诉记者:“一切都是保密配送,包裹上完全不会出现产品信息,快递单上不会出现药品名称等敏感字眼。”
当记者问及药品如何包装才能逃过监管,对方迅速警觉道,“我们只提供产品展示,不是销售”。
记者同时发现,在此平台上,销售处方药的商家不在少数。记者在调查中得知,当面临患者没有处方的情况时,网店客服大多“贴心”提醒,“如您没有处方单,您也可以先下单,我们会安排专业医师为您先配药,如有其他问题,医师会联系您”。甚至有部分商家只要求提供身份证号码即可,可直接提交订单。
网上药店售前无需处方
之后,记者在搜索引擎中输入某处方药名称,进入页面排名第一的某网上药店。记者点开网页打开咨询窗口时,网站自动提醒“当前咨询人数过多,要求提供联系方式,随后会有专业医师提供服务”。
记者留下联系方式之后,一个名为“王药师”的QQ号与记者联系,“您目前的症状是什么呢?我是专业的医生”。
在记者告知虚拟的姓名、年龄和症状之后,对方只字未提出具医师处方,仅要求记者提供收货信息、付款方式、产品数量与产品名称,以便做相应的门店审核,并强调“这是国家要求的审核,确保用药是否安全”。
记者询问审核是否能够通过,对方告诉记者“正常情况下审核是可以通过的”,并向记者保证“您提供收货信息,我帮您下单。下单了您就能收到药品,收不到您可以直接找我”。
记者问及服用药品后出现不良反应怎么办?“王药师”立即回应说:“不良反应是有的,任何西药都有不良反应存在,但不是每一个人服用后都有不良反应,具体看您个人对药物吸收的情况。药品的说明书上都有写,可以查看。”
低价出售药品可代开处方
记者了解到,在QQ群也有处方药售卖。记者在QQ群检索中输入“处方药”,出现大量“批发零售”处方药的QQ群,随后记者进入名为“处方药”的群中,并与声称“低价出售大量处方药”的卖家取得联系。
记者称需要抗抑郁、有镇静功效的艾司唑仑片,对方立即展示了药品图片,“一瓶100粒,信谊产的”。
记者在网上搜索了解到,艾司唑仑片市场价为一瓶70元至80元不等,且净含量远远少于对方提供的产品,但对方报价仅为“每瓶50”。
面对记者对药品是否造假的质疑,对方称,“肯定是真的,来我这儿买的人很多,医院不好开,都在这儿买”。据悉,艾司唑仑片曾被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列为3类致癌物清单之一。
“一次买的量到100瓶以上,能有优惠。”对方一次性附上手中所有的药品价格清单,“阿普唑仑(抗抑郁、镇静药)50、杜冷丁(镇痛药)150、艾司唑仑片50、地西泮(催眠)50、力月西(麻醉药)220、氯硝西泮(抗癫痫)60、曲马多(镇痛药)35、三唑仑(麻醉药)280”。
上述药品价格远比市面上流通价要低,在与记者聊天中,对方还大方地提供了优惠价,“力月西都按箱卖,一箱100盒,一共1万6。杜冷丁每个月要的人多,一个月只能给30盒。三唑仑100盒2万”。
随后,记者要求对方展示药品图片,对方称“加微信后才能看图”。在记者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号之后,对方告诉记者,“留地址付款就可以了,微信和银行转账都可以”。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力月西作为麻醉药物属于禁止寄递的物品之列。药品又是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到达买主手中?对方告诉记者,“都是熟人,不会开箱检查的,用其他东西伪装一下,不破坏原包装,有办法的”。
记者还发现,这一QQ群中部分人员能够提供代开处方单的服务。代开处方人员要求记者提供“药物名称、姓名、年龄、性别”。“处方单不论内容一律20元一张,微信付款”。
记者要求对方出具以往开的处方单,对方回复“不付款怎么开”?随后,对方将记者拉黑。
业内专家详解如何治理网售处方药行为
对话人
北京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教授 王 岳
黄金赌城娱乐消费者协会副会长、黄金赌城娱乐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 刘俊海
黄金赌城娱乐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赵占领
法制网记者 韩丹东
法制网实习生 黄媛媛
随意出售处方药违法
记者: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些网店打着在线药品展示、不销售处方药的旗号,私底下却秘密发货、送货。这种行为应如何看待?
王岳:电子商务法总则第三条、第四条定下的原则是: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就处方药而言,其在线下药店是合法可售的商品,在线上一直被法律所禁止销售,只允许做信息展示。一些大型电商平台上的网店、网上药店都在做此类事情,虽然于法不符,但是我们要看到深层上的一些原因,比如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要是否被满足、是否可以被合理合法满足,这一现状是否符合电子商务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重要作用”“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的立法原则,我们如何构建合理的机制去满足消费者网上购买处方药的合理需求。
刘俊海: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网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网店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而经营药品,有关部门应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危害需承担责任
记者:在未出具医师所开具的处方,更无专业医师进行诊治的前提下,网售处方药若对患者病情造成不利影响,应由谁来埋单?
王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发生风险和责任,应该由药品零售企业承担。如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刘俊海:如果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对病人的病情进行诊断,网站销售处方药导致患者用药不当、病情恶化,应由售药商家赔偿消费者损失。
同时,电商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网售处方药的行为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却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在平台内销售处方药的商家承担连带责任。平台明明知道商家不得在网上售卖处方药,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商家销售处方药,一旦使患者遭受不当损害,平台显然构成重大过失,承担连带责任不冤枉。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处方药,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售药商家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未对处方药销售流程采取相应的规制措施,显然没有尽到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赵占领:电商平台销售处方药,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患者已经提供了医生开具的处方,在这种情况下,电商网站根据处方向患者出售处方药。一旦患者因医生用药不当致使遭受损害,如延误病情、病情恶化等情况,应由开具处方的医生所在的医院承担民事责任。电商网站根据患者提供的医生开具的处方销售药品,不为用药安全方面的问题承担责任,但这一违规行为可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第二种情况是,在购买处方药的过程中,患者并没有提供医院所开具的处方,但是电商平台仍向其销售处方药。患者在使用处方药的过程中,如若因用药不当、用药错误导致病情延误、病情加重,这时候电商平台不仅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还可能要承担给患者所造成的民事侵权责任。
治理网售处方药需完善相关法律
记者:部分商家通过QQ群低价销售海量处方药,部分处方药甚至被列为致癌物,销售量动辄多达百件以上,甚至衍生出代开处方单的副产业链。您认为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王岳:处方药必须由合法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售卖,这种通过QQ群销售海量处方药的行为,如果售卖药品是假药,则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刘俊海:这种行为显然是违法行为,须依靠行政处罚进行治理。倘若这一行为反复多次且构成核心营利模式,则构成犯罪。如果销售的是假药,则构成了生产、销售假药罪。
另外,商家利用与快递公司内部相关人员的关系,逃过了快递公司对物品的审查,这些相关人员如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些药品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应没收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占领:关键在于商家所销售的处方药本身是不是合法的产品、有没有经过正规的审批流程。如果商家不具备生产和销售处方药的资质,贸然生产和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就是违法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对于这种行为,监管部门要加大行政监管力度。一旦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也应当及时立案查处。
记者:您认为应当如何治理网售处方药的行为?
王岳:根据电子商务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重要作用”“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的立法原则以及推进医药分开、“互联网+”的医改政策方向,应该积极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这种新型手段,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尽快出台网售处方药办法,在满足人民合理需要的同时,规范行业行为。
赵占领:实质上是网售处方药的禁令要不要放开的问题,网售处方药本身没有一定要禁止的必要。关键在于,网售处方药各个环节所涉及的安全问题应当如何解决,如何确保消费者手中的确握有真实的处方?如何保证处方是正规医院的医师所开具的?这两个问题如果能够得到妥善解决,放开网售处方药的限制也未必有害。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