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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协商办理:七部门为"循环经济"把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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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3月11日 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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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3月10日上午在机关召开提案协商办理座谈会,邀请提案党派、提案人、有关政协委员,以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中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审计署、国家统计局等提案承办单位,就“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问题”进行协商。全国政协副主席徐匡迪、黄孟复出席。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傅杰参加,副主任宋宝瑞主持。
宋宝瑞说,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收到多件关于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提案。提案一致指出,黄金赌城是自然资源人均占有量极低、环境容量很不容乐观的发展中大国。粗放的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改善,能源资源过度消耗,生态环境污染严重。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必须坚决落实“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彻到区域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产品生产中,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使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得到协调发展。
宋宝瑞说,这些提案提出了八方面建议:尽快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法律,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提升产业层次,用循环经济理念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加快相关理论和科技发展,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探索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手段,建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增强再生资源的技术研发能力,鼓励再生资源的规模化经营;加强国际合作,追踪先进理论和技术;建立党政干部考核制度,加强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建立物资回收、垃圾分类等相关具体措施。
民盟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水利部副部长索丽生在会上发言说,推进循环经济,要运用法律手段,规定企业通过市场经济手段或杠杆作用。农工党中央常委、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副主任陈瑞清建议,尽快制定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在企业内部渗透循环经济理念。致公党中央常委、全国政协委员朱坦认为,发展循环经济,要认真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等与循环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提案人张化本、于珍、王恒丰、赵喜林、苑春鸣、郑泽根以及提案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分别发言。
国家发改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副司长周长益:《国务院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将于月内下发。发改委拟在能源消耗多、污染重的行业、企业试点,将研究考虑循环经济与哪些产业可以链接,循环经济模式等。周长益说,“十一五”规划重点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思路刚出来。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李敬辉:财政部将在资金、税收政策、政府绿色采购、环境保护产品政府采购、政府向个人征收废弃物的处理费用、发行循环经济债券等方面,对发展循环经济予以支持。
科技部副部长马颂德:去年GDP增长9%,能源消耗增长17%,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耗不协调。科技部将加强循环经济战略、绿色GDP、技术指标研究,安排循环经济共性机制研究,汽车、计算机等固体废弃品回收技术研究,建设生态产业园示范点等。
中编办二司副司长郭沛:发展循环经济,政府部门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副司长刘召:《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草案)》已报国务院,严禁废旧家电进口;拟制定《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
审计署农业资源环保审计司副司长黄正华:成立环境审计领导小组,安排环保审计项目,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着手建立环境保护专家库。
国家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司副司长许剑义: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基础统计数据。
名词解释: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就是在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指导下,按照清洁生产的方式,对能源及其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的生产活动过程。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与传统经济相比,循环经济的不同之处在于: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动的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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