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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消费理财全攻略 吃"透"政策免缴"冤枉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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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29日 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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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要过年了,辛苦了一年的职员们终于“熬”出了头:除了有长长的假期可以好好享受外,丰厚的年终奖是员工们最大的盼头。那么拿了这笔钱后究竟花费多少才是合理的,余下的是选择存银行呢?还是做投资?不少人一时间几乎把这笔“多余”钱财的去向当成了件“头疼”事。将近日打来咨询电话的人的年终奖情况根据不同额度,列举了五个比较典型的例子,给出一些比较合理的消费投资建议。
A避免“冲动”理性消费
怎样合理支配年终奖的消费与投资呢?
1.首先不要让放纵成为习惯。拿的年终奖少则几百,多则上万,但一定要克制住那种冲动的消费欲望。偶尔透支或在金钱上放纵自己一两次是谁都避免不了的,但不要让这种随心所欲成为习惯,尤其要适度控制自己花钱的欲望。要知道,量入为出永远是快乐的根本所在。
2.坚持以现金付账,尽量少用信用卡。或只在每月固定购物的那几天带上信用卡。信用卡一向是银行和商家营利的重要手段,反过来看,它也是一种让顾客在不知不觉中倾尽所有的消费方式。用卡轻轻一刷就完了,“省略”了人们掏钱包看票购物量力而行的思考过程。有冲动消费的人们,就请你在发年终奖的这几天里把信用卡放在家里,坚持用现金付账。对于那种可有可无,却要以半个月薪水买下来的东西坚决不买。
3.对于消费的话,最好在过节之前作出书面预算。列出需要购买礼物的朋友清单,并对照最初决定的今年的总预算确定在每份礼物上可以花的钱。带上这份清单去购买礼物,这样能帮助你避免一时兴起在每份礼物上都大大超支。
4.消费与投资的比例尽量控制在3比7左右。当然更多的是要视一个家庭的实际情况而定。
B年终奖纳税“别别窍”
随着新年步伐的临近,劳碌一年的劳动者也进入收获的季节。然而在把钞票装满腰包的同时千万记住要纳税。
一大雷区:模糊奖金切莫“模糊纳税”
一些单位特别是外资企业为了业绩考核的需要,采取在年终发放“模糊奖”的方法。发多少只有个别领导知道,会计代扣税时只能模糊扣除了。一家证券中介机构,就将所有年终奖的明细支付凭证都不放在企业办税人员手里,负责人也不将资料归档。在申报纳税时,会计按估计的奖金系数或干脆按人均数申报了之。经查这家单位,实际税款和所申报税款相差40%,20余人的小单位少缴税款却达到10多万元。企业也因此挨了重罚。
两大误区:实物奖也应计入收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个人的应税收入采取分项列举法,目前共计有11种。如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等等,并分别采取不同的计税方法。但一些单位经常在扣税收入项目和适用税目上出问题,常见误区有以下几种。其一,只计算工资奖金部分的税款,对支付的“通讯费”、“交通费”或“加班费”等各项现金补贴和实物,不并入个人应税收入总额中。如某大型外资企业,平时以IC卡付账形式支付所属员工“工作餐费”,仅此一项,一年中该单位少扣缴税款40余万元。
其二,混淆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区别,其实两者税率是不一致的。例如,一些单位将支付临时聘请并不具有长期雇佣劳动合同关系人员的报酬,当做工资薪金计税,由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而一般月薪在5000元以下的适用税率在5%至15%之间,两者相差很大。这种问题大多发生在人员流动非常频繁的服务性中小企业里。
三大避税区:特殊人群有政策
因为没吃“透”政策,也有企业和个人也会多缴“冤枉税”。如一些单位办税人员仅知道对黄金赌城娱乐公民的工资薪金是按800元作为扣除费用,却不清楚对按国家和政府部门规定由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等等可以从当期收入中予以扣除,因而多缴了税。
除了掌握正确的计算方法之外,减免税政策也得烂熟于心。如针对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内予以免征(超过则全额计税)。
针对目前拆迁改造老城区的情况,根据国税函〖1998〗428号批复,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个人因住房被征用而取得赔偿费,属补偿性质的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一句提醒:勿因假期误了申报期
缴税有期限,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不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税收滞纳金。若扣缴义务人少扣缴税款,还要承担税款50%以上至300%以下的罚款。新年即将来临,也意味着今年税款最后一次申报纳税期来临。企业切不要因为纳税失误而支付附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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