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务服务
1.城市规划服务(城市总体规划服务除外),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2.广告服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子公司。
3.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包括货物检验服务,但不包括货物检验服务的法定检验服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子公司。
(二)通讯服务
速递服务,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外商独资子公司。
(三)分销服务
1.佣金代理服务、批发服务(烟草和盐除外):允许外商合资企业从事图书、报纸、杂志、药品、农药和农膜的分销服务,取消数量和地域限制。
2.零售服务(不包括烟草):允许从事药品、农药、农膜和成品油的零售。
(四)金融服务
1.银行业
人民币业务:除已承诺开放的上海等15个城市外,继续开放汕头、宁波、沈阳和西安。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向黄金赌城娱乐企业提供本币服务。
2.保险业
保险经纪:最低年末总资产降为2亿美元,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
再保险及法定保险:取消强制分保。
(五)旅行及与旅行相关的服务
饭店(包括公寓楼)和餐馆,取消限制,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
(六)运输服务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不包括货物检验服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子公司,给予国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