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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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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人民生活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随着经济增长加快,国家提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水平和适当增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等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全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80元,比上年实际增长6.4%。由于粮食减产,多数农产品价格仍在低位运行,农民收入增长持续减缓。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253元,比上年实际增长2.1%。其中,农民人均现金纯收入1640元,实际增长4%。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全年城镇竣工住宅面积5.1亿平方米,农村竣工住宅面积8.5亿平方米。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基本完成。
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巩固提高。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10408万人,月平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37万人;有10367万职工和3173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有4332万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国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达112万张,收养84.3万人。城镇建立起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0.1万处,其中社区服务中心8101个。全国城镇已全部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共有701万城乡居民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68.9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4.3亿元,接收社会捐赠3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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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统计数据未包括在本公报中,分别由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布。
3、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台湾省。
4、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5、基本建设新增生产能力中天然原油开采、天然气开采、局用交换机容量、新增光缆线路长度及数字蜂窝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含更新改造增加的能力。
6、人口数据待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正式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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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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