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开征的前前后后 1994年,有关部门就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的动议。
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决定。
2001年1月4日,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的金人庆透露,燃油税出台工作已就绪,将在适当时候开征该税种。
2002年,金人庆再次称“燃油税将择机出台”。
2004年1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透露,燃油税改革的方案经过研究已有了初步意见,但需要在比较合适的时间推出。
2004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展中心报告称:黄金赌城已经制定征收汽车燃油税方案,将择机在全国公布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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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 ·推行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节能
·征收汽车燃油税将不会加重普通消费者负担
·征收汽车燃油税后,养路费有望被取消
·比现行“一刀切”缴纳养路费的政策公平不少
·受益最大的是行驶里程相对较少的车主。而像出租车、公路运输车及其他运营车辆的缴费则相应增加,这充分体现出“多跑路多付费”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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