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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市商制度有必要吗?谁将成为ETF的造市商?

2004年07月14日 21:33
陈建军
    资产规模和资金流动性的高低,是行业内普遍用于衡量ETF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项目。为了确保达到适度的资产规模,上证50ETF准备采用种子资本+IPO的方式进行初期的启动。而ETF要增加资金的流动性,则少不了造市商的参与。

    衡量ETF成功与否,主要有资产规模、成交量、基金管理费的高低、折溢价的空间、追踪误差及买卖价差等几个标准。但由于ETF运营的不少因素是受制于各市场的成本结构、基础设施环境及交易法规框架的,其中的一些衡量标准就缺乏普遍的跨境比较意义。而资产规模和资金的流动性,则往往是用于衡量ETF成功与否的两个最重要指标。

    ETF的最初募集发行程序,一般有种子资金及IPO两种模式。这两种模式,各有千秋。之所以利用种子资金模式,是因为市场参与者在ETF产品发展初期多会保持观望,加上实物申购的交易金额庞大,没有少数机构投资者用其库存股票部位或自有资金买入一篮子股票来转换为ETF单位进行支持,启动的效果往往就很差;虽然IPO模式可以让ETF一次性募集到大量的资金,但因成本高昂而导致认购积极性不高。

    基于此,世界各地在发展ETF时,普遍采用的方式是种子资金,IPO方式则极少采用。作为后来者的上证50ETF,有意对这两种募集方式进行取长补短的综合利用。华夏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范勇宏说,为了确保达到适度的资产规模,将采用种子资本+IPO的方式进行初期的启动。

    上证50ETF采用种子资本+IPO的方式,估计应该能够使资产达到所期望的适度规模。下一步,显然就是如何去用活这些资金了。而ETF在世界各地的实践表明,造市商的参与是确保ETF流动性的重要力量。

    据介绍,ETF的造市商,有正式造市商和非正式造市商之分。

    美国实行的是正式造市商制度,具体操作是正式指定某家证券商为造市商,其义务在于提供相当数量的买卖挂单。欧美地区造市商机制已行之有年,那里的造市商数量也最为庞大。目前,欧美地区交易的ETF大部分均有一至三名造市商。而为鼓励造市商积极参与市场,德国提供经手费收入的某一个百分比作为诱因,香港给造市商提供以"下跌点位"放空及减让印花税。

    所谓的非正式造市商,是由ETF产品发行人自行与证券商协商,希望后者帮助增加ETF的流动性。显然,这是建立在双方整体业务长远合作关系基础上的私下协议,而非由明文条约或规则来约束的权利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ETF将引入何种形式的造市商,目前还不得而知,有关人士也不愿对此过多涉及。世界十大ETF的发展过程表明,虽然造市商是提供ETF流动性的关键角色之一,但正式造市商制度并非绝对必要。如果华夏基金管理公司能够自行争取相关券商承诺积极地参与市场,同样能为上证50ETF创造出理想的流动性来。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