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5日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审查国务院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国务院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说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说明、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