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 侦破刑事案件150起
原标题: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150起
本报北京5月31日电 (记者张洋)针对长江流域非法排污、倾倒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已侦破此类刑事案件15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0名。
今年2月,公安部会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召开会议,部署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工作。公安部已成立工作专班,指导各地综合运用提级侦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强力破案攻坚。同时还会同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等11部门建立了打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打防联动工作机制。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打击整治工作,同时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对各类环境犯罪“零容忍”,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公安部公布了6起破获的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犯罪典型案件:
安徽芜湖“10·12”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系列案。2017年10月,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侦办一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长江环境案,安徽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打掉多条由浙江、江苏至安徽非法转移危废、固废的产业链,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查证非法倾倒长江水域的废物1万余吨、涉案源头企业16家。经查,犯罪嫌疑人涂某东等人与浙江一些固废产生企业部分不法人员勾连,用船只将大量危废、固废从江浙等地沿长江运至安徽、江西等地长江沿线岸堤非法倾倒,严重污染环境。
安徽芜湖曹某等污染环境案。今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安徽芜湖市公安局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经查,犯罪嫌疑人曹某等人从浙江绍兴、宁波等地运输含有多种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废弃污泥、医疗垃圾、服装边角料等共计2000吨,非法倾倒在芜湖境内。
江苏南通“1·29”非法排污案。今年1月,根据环保部门移交线索,江苏南通市海安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经查,2017年3月至今年1月间,海安一家公司负责人马某平等人为非法牟利,将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2万余吨非法排放至公司北侧的北凌河(长江支流)。
浙江海宁德尔化工有限公司非法排污案。今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浙江嘉兴、海宁两级公安机关会同环保部门对海宁市德尔化工有限公司非法排污行为展开调查,现场查获该公司私设暗管偷排工业废水污染环境行为,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经查,该公司总经理季某等人在公司污水排放设施处私设暗管,将未处理完毕的含有毒物质的生产污水稀释后,直接排入污水管网,累计非法排污数万吨。
湖北武汉“3·9”非法采砂案。今年3月,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会同水务执法部门在长江汉南煤炭洲水域查获一起非法采砂案件,现场抓获非法采砂人员24名,查扣采砂船只9条、砂石5000余吨。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等14人与地方黑恶势力勾结,利用30余条采砂船盗采江砂,严重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对航行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湖南林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固体废物案。今年3月,根据环保部门移交的线索,湖南张家界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起污染环境案。经查,汨罗市林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非法收购、处理废旧铅酸电池,并将未经处理的废旧铅酸电池废液直接排入下水道,废液最终流入沅水。
《 人民日报 》( 2018年06月01日 14 版)
(责任编辑:杨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