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表示长江野生鱼"含毒"报告不科学
关于长江野生鱼“含毒”的信息8月30日在网络上流传并受到关注。据悉,这个观点来自于当日被国内众多媒体转载的、名为《报告称多地长江野生鱼测出有害物质可致性早熟》的稿件,该稿件以环保组织“绿色和平”的一份报告为依据,进而得出这个结论。
基于对环境保护的关注,不少市民昨日拨打本报热线表示了担忧。昨日,就市民对本地水产品质量的担心,记者也从合肥市畜牧水产局了解到,本地水产品经过国家农业部及省市水产部门三重把关,完全不必担心,可以放心食用。
A事件
媒体报道长江野生鱼“含毒”
“我今天在网上看到新闻说,长江野生鱼都含有有害物质,能引起性早熟,是不是真的?”30日,本报接到多个读者的咨询电话。记者随后在网上搜到了稿件《报告称多地长江野生鱼测出有害物质,可致性早熟》,并发现该稿被国内众多媒体转载近千余次,受到很高关注。
稿件引用了一个环保组织“绿色和平”的调查报告《“毒”隐于江——长江鱼体内有毒有害物质调查》,并在此报告的基础上得出“野生鲶鱼、鲤鱼含有壬基酚和辛基酚,会导致性早熟”的结论。
稿件指出,“绿色和平”在长江沿岸的重庆、武汉、马鞍山、南京四座城市采集长江中野生的鲤鱼与鲶鱼,检验显示长江中野生的鲶鱼和鲤鱼体内都不同程度地累积了有毒有害物质。
B观点
引用的报告结论“有点武断”
随后,记者搜到了“绿色和平”发在网上的《“毒”隐于江——长江鱼体内有毒有害物质调查》,报告分概述、调查方法、调查主要结果、分析与结论等。
记者从报告中了解到,“绿色和平”组织以每个城市采集到的野生鲶鱼、鲤鱼各4条作为样本,而所有样本都由渔民提供,一共32条。同时,作为报告最重要部分,调查列举了全氟化合物等几种元素的含量概要表作为“样本野生鱼类含毒”的重要依据,并进而延伸到长江水产品。记者注意到报告在列举几种“含毒”元素时,并没有标识国际国内正常含量标准作为对比。
“从行业管理高度,检测抽样的规则是不能以几个点代面的,否则,结论没有权威性”。安徽省渔业局主任科员王永东对记者表示,这个环保组织的结论“有一种不正确的引导作用,如果用这个结论,是不科学甚至是不负责任的”。
安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水产系主任祖国掌也表示,样本的选择非常关键,如果单纯地用34条鱼的数据来推测整个长江的野生鱼质量,甚至是上升到环境安全高度“有点武断”。祖国掌同时表示,如果没有国际国内的正常含量标准对比,所谓的“含毒”也难以判断。
C检测
“环境激素”不在检测之列
省环保厅环境监测站的总工程师孙立剑告诉记者,他也在网上看到这个消息了,他表示一直以来环保部门都只是对长江流域的水质进行检测,长江流域生物的检测并不在环保部门检测范围之内;这次检测中出现的“环境激素”同样也不在地表水检测标准范围内。孙立剑告诉记者,而环保部门检测的标准就是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检测的。
孙立剑表示,现在的河流、湖泊里面的确有很多化工物质,但这种化工物质对河流、湖泊里面的鱼类乃至生物会产生多大影响,一直以来并没有很准确的说法。
孙立剑承认这个研究让他非常惊讶,但他同时也表示,对于这类研究,必须要深入研究才能有定论。
D结果
合肥市场水产品“很安全”
30日,长江野生鱼类“含毒”话题被传出后,引发了很多人的担心,一些合肥市民甚至对市场上的水产品质量产生了怀疑。“连野生鱼都有毒了,养殖的鱼质量还会好么?”有网民感叹,而本报热线也接到市民来电询问,合肥本地市场的鱼到底安全么?
记者30日采访了合肥市畜牧水产局水产渔政处副主任刘磊。“合肥去年水产达11.2万吨,其中鱼类占相当分量。”刘磊说,合肥市的水产品质量很好,每个月都有检测。“我们上个月底的抽测结果显示,合肥的水产品非常安全”。
据了解,合肥市场上的水产品主要来自于养殖,而合肥市目前共有养殖水面38万亩,在畜牧水产局推广标准化养殖后水产品质量得到了更高保障。“国家农业部会不定期抽检,省市两级渔业部门会定期抽检,没必要对食用水产品产生顾虑。” (邵伟 王小英)
(责任编辑: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