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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临期食品大多数商家未予提醒

2012年07月26日 10:38   来源:深圳特区报   

  各方呼吁设立销售专区,让消费者买得明白吃得放心 

  家住南山招北小区的卢先生最近告诉记者,前几天他被妻子数落了一番。原因不为别的,只因他误买了10盒快要过期的牛奶回家。他妻子说,这么多牛奶三五天喝不完,很快就要过保质期,到时只能扔掉,浪费钱。 

  这让记者想起了曾经关注的临期食品问题。所谓临期食品,是指将要到保质期的食品。今年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商家在经营场所对这类食品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根据这一要求,目前北京等全国许多城市的商场先后开设临期食品陈列销售专柜或专区。 

  然而,在深圳大型商场,几乎没有这种做法。记者留心数月,发现有两家商场曾设专柜提示,后又悄然撤销,目前仅见家乐福南山店设有专柜。许多市民表示,商场能辟出专区销售临期食品为好。 

  临期食品专柜: 

  两家商场先设后撤 

  记者首次看到临期食品销售专柜,是在华润万家彩田店。该专区设在一楼通往二楼的扶梯口,货柜上摆着啤酒、红酒、糖果等食品。这些食品均已临近保质期,正在降价促销。一瓶2009年12月生产的利隆多男爵干红葡萄酒,原价每瓶100多元,入柜后仅售66.80元。一瓶2011年6月生产的金威啤酒,每瓶仅售1.60元。2011年8月29日生产的瑞士牛轧糖,每罐仅售17.88元--与原价相比优惠不少。该销售专柜吸引了不少顾客驻足挑选,有顾客专拣这类便宜货。 

  在天虹商场常兴店,记者也看到了"临期商品销售陈列专区",里面陈列着饼干、面条、饮料等临期食品。 

  以上两家商场的临期食品销售区是记者在今年3月份看到的,而当记者前几天再逛商场时,已无踪影。问商场服务员"临期商品销售陈列专区在哪里?",得到的回答是"不知道"或"没有".一位食品专柜的售货员则说,我们没有临期食品,食品即将过期的时候,商场就会折价卖给员工。 

  记者来到华润万家彩田店办公室了解情况,相关负责人说:"我们的临期商品销售陈列专柜并不常设,有临期食品则设,没有临期食品则撤。"记者纳闷:"偌大的商场,各类食品林林总总,怎会没有临期食品?" 

  在天虹商场常兴店,记者连转几圈都找不到几个月前曾在这里看到的"临期商品销售陈列专区".一位正在盘点货物的工作人员说:"我们的临期食品都会按规定进行处理,所以不设专区销售。" 

  令记者欣喜的是,位于南山区的家乐福依然设有"临近保质期商品销售专区",区内临期商品整齐陈列。 

  商场:临期食品下架时间不清晰 

  记者走访多家商场的牛奶等食品专柜,销售人员都表示临期食品会提前下架。可当问到在保质期到来之前多少天下架时,各个商场说法不一。保质期为25天的牛奶,有的说会提前7天下架,有的说提前5天下架;保质期为10天的牛奶,有的说会提前3天下架,有的说提前2天下架。 

  在一家商场,一名工作人员信誓旦旦对记者表示,商场会严格按照规定让临期食品下架。但被问及按照什么规定来操作时,她则含糊其辞。 

  其实,距保质期多长时间的食品才算临期食品,国家还没有一定之规,所以,什么样的商品该放在销售专区里,许多商场完全凭"感觉"行事。市人大代表李咏霞建议对"临期食品"进行统一界定,如食品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为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为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为期满之日前15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为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为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少于15天的,为期满之日前1至4天。 

  她还建议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对商家进行"临期食品"销售情况的抽查,并加大惩处力度,引导商家对临期食品"见光"销售,让消费者买得放心。 

  消费者: 

  临期食品要"醒目"销售 

  记者在一家超市的牛奶销售柜,看到家庭主妇殷女士正在挑选牛奶,只见她弯着腰,把手伸进货柜深处,掏出几盒牛奶。记者问她为什么选里面的,她说:"里面的离保质期还远,比较新鲜,放在前面的往往是快要过期的食品。"看来,买这类食品还很有窍门。 

  另一名家庭主妇李小姐则拿起一捆大包绑小包(3赠1)的牛奶,看了又看。她还撕开绑带,仔细查看。记者问她在检查什么。她说:"这是促销品,我要对照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看看是否已过期或临近过期。"她补充说,有些超市故意用胶带绑住生产日期,粗心的人就会买到很快就要过期的食品。 

  "要是商场把即将过期的食品放在一个地方集中销售,那该多好!"李小姐说。 

  李小姐所说的,正是国家工商总局年初所要求的,即"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事实上,设置临期销售食品专区,不仅提示了顾客"这是即将过期的食品",做到阳光销售,明白消费,还有其促销作用。而销售得好,仓库无陈货,就没有向生产厂家退货之说。须知,商场对销售不出去的过期食品一般要退回厂家,而一些不法厂家会铤而走险,改掉生产日期,过期食品华丽变身,成为刚出厂的"鲜货",再次亮相柜台,欺骗、危害消费者。有些则被重新作为原料进行再生产,回流到市场,老百姓健康因此受到影响。 

  市消委会的统计显示,近年消费者投诉的食品问题集中反映在:部分商家将即将到期或过期的食品重新包装,更改生产日期,再次销售,或以"买一送一"、特价等促销方式出售食品;以次充好,将新鲜的食物放在质次的食物上面或外面,然后打包销售。这种方式最常见于蔬菜、肉类、袋装水果等。 

  因此,国家工商总局要求设专区陈列临期商品自有其道理,也符合消费者的愿望。市人大代表李咏霞建议尽快按照要求,同时借鉴北京等地的做法,设立"临期食品"销售专区,让消费者买得明白,吃得放心。(深圳特区报记者 方兴业 )

(责任编辑:佟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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