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餐厅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被索校长计生证明
2012年12月19日 09:33 来源:京华时报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近日,中山大学校内一餐厅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时,被要求出示其法人代表中大校长的计划生育证明。对此,广州市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为配合番禺区当地计生局工作的需要”。
位于中山大学东校区(小谷围)的一学校餐厅,负责人魏经理两次前往番禺区食药监局办理《食品安全卫生许可证》延期手续,均被告知需提供餐厅法人代表——中大校长的计划生育证明。
“至少要开一个证明,证明校长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盖上学校的公章,就可以代替计生证了。这是最低限度。”17日下午,番禺区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称,这是该局协商后的最惠条件。
在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月30日下发的一份《办事指南》中,规定了凡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均需提供负责人的计生证明。
“这根本就是两码事,计生证是校长私人的事情,跟学校餐厅有什么关系。太不靠谱了,现在就只能打报告写申请,看看上面怎么解决。”魏经理表示。该餐厅归学校后勤管理,并未承包出去,与餐厅一起经营的还有一家宾馆,也无法拿到延期的卫生许可证。
中大后勤部副主任李虹说:“以前都是没有要求的,不知道今年怎么就有这种要求了。我们去办也办不了。”
记者查询发现,国家卫生部颁布的《餐饮服务卫生管理办法》未要求办理该证时须提供负责人的计生证明。对此,番禺区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为配合番禺区当地计生局工作的需要”。
(责任编辑:佟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