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年关苦恼:终端保价引处罚 国酒之争进答辩期
终端保价引处罚 “国酒”商标之争面临答辩
“屋漏偏遇连夜雨”,茅台的保价行为仅维持了不到一个月,在引发热议后,被紧急叫停。
1月15日下午,贵州茅台集团公司在其官网声明,决定取消此前公司实施的“限价令”,并称将严格依据反垄断法立即进行彻底整改。此前,在茅台经销商大会上,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要求经销商必须坚挺茅台价格1519元。此次,茅台如何整改此前的价格政策,成为业界关注的话题。事实上,保价被罚也只是纠葛茅台的其中一桩烦心事,国酒商标之争、禁酒令等事件仍在继续发酵。
保价遭反垄断处罚
逢节必涨,对于茅台来说,今年却是一次例外。
针对“保价门”,1月15日,茅台营销公司对外突然发表声明称,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和贵州省物价局的检查情况,公司决定取消以前违反垄断法有关的营销政策。
受此消息影响,贵州茅台(600519)股价持续低位震荡,1月16日,贵州茅台开盘报205元,截至当天收盘,报204.85元,跌幅2.85%。
据本报记者了解,由于2012年“两会”后,政府部门限制三公消费,导致茅台、五粮液等高端白酒的终端价走低,为了打赢价格保卫战,12月18日,茅台集团在山东济南举行2012年全国经销商大会,公司高层在会上以近乎训斥的口吻警告旗下经销商,必须守住价格底线。
据悉,袁仁国所定的“低”标准是53度飞天茅台的零售价不能低于1519元,团购价不能低于1400元。
然而,保价行为未满一月,茅台却遭遇相关部门惩治。对此,茅台在声明中指出,在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和贵州省物价局的指导下,茅台将严格依据反垄断法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具体措施随后公布。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国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根据该规定,如果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认定茅台公司存在“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茅台公司将面临以下三种法律责任:第一,被行政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从目前媒体报道的内容来看,该法律责任已经发生作用——茅台公司正在进行“整改”。第二,没收违法所得,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违法所得的具体数额目前还不得而知,或许还需要继续调查才能确定。第三,罚款,这也是行政处罚的一种。罚款的数额依据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来确定。
此外,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对外经贸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黄勇表示,茅台营销政策实施的程度,加上影响的范围等因素将共同决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其处罚的力度,在执法机构作出处罚决定前,茅台认识到问题并采取一定整改措施的做法或让其获得一定程度的“宽大处理”。
不过,河南宝丰酒业企划中心总经理晋育峰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却认为,他并不认为茅台保价是价格垄断,只要是优势品牌企业,对自己产品的价格都有一个规定,比如众多的国际奢侈品品牌,他们对自己的价格都有约定,这是企业内部对产品价格管理的手段,同公众所认为的企业垄断价格涉嫌侵害公众利益有本质区别。
“国酒”之争进入答辩期
事实上,除了保价遭遇处罚之外,茅台近半年来的烦恼事接连不断。
据本报记者了解,茅台集团于2010年6月9日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初审通过日期是2012年7月20日。公示期为3个月,2012年10月20日为异议申请截止日期。不过,“国酒茅台”商标初审的通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质疑。
此次茅台共申请四个不同图案的“国酒茅台”商标,其中申请号为“8377467”的“国酒茅台”商标,是收到异议书最多的商标,一共接收到了27份异议申请或补充材料。另据本报记者统计,茅台此次申请收到的异议书加起来达上百份。
1月15日,一直关注本案的律师钟兰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从国家商标局相关工作人员处得知,国家工商总局及国家商标局的领导对“国酒茅台”商标异议案件非常重视,也很慎重,商标局将在半年左右的时间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裁定。
据钟兰安律师透露,国家商标局将于1月17日向茅台公司发送有关“国酒茅台”商标异议的答辩通知书,这就意味着该案进入了答辩期。此后的一个月内,茅台可以就异议书进行答辩。茅台必须在这个月内提交自己的答辩意见,当然茅台是否决定答辩,要由自己决定,这是他们自己的权利。
在“国酒茅台”商标一案未果的情况下,2012年11月19日以来,酒鬼酒塑化剂事件给整个黄金赌城娱乐白酒行业带来一场出其不意的风波,造成黄金赌城娱乐资本市场白酒板块短期整体下滑,整个白酒板块股票连连下跌,而作为白酒行业领头人的茅台,更是焦点中的焦点。
2012年12月9日22时许,神秘投资人“水晶皇”公布了一份茅台酒的检测报告,在这份刻意掩盖了检测机构及送检人信息的报告中,称对茅台酒进行了六项常见塑化剂检测,DEHP(中文名“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塑化剂的一种)检出含量为3.3mg/L,超出卫生部相关标准,引起一片哗然。
1月15 日凌晨,网友“水晶皇”再次在博客公布了香港食物安全中心的书面检测结果。结果显示,送检的白酒样本经政府化验所检验,内含塑化剂DEHP为2.8%。
据相关媒体报道,香港食安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目前香港暂定对于烈酒的DEHP行动水平为5%,相当于每公斤烈酒含5毫克DEHP为行动水平,即5mg/kg;而送检白酒内含塑化剂DEHP为2.8%,即2.8mg/kg,未超出暂定的烈酒行动水平。据此,该送检白酒并未超行动水平。
对此,茅台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水晶皇”虽然公布了相关检测结果,但是并没有公布整个检测的完整报告,其行为值得质疑。
与此同时,就在塑化剂的风波刚刚有所平息的情况下,随着国家对“三公”消费限制的不断深入,中央军委“禁酒令”、海南首推“禁酒令”的地方版等坏消息却纷至沓来,2013年许多地方政府可能会效仿海南省也出台自己的“禁酒令”。
对此,白酒专家铁犁表示,茅台作为国内高端酒的代表,其70%-80%的产量用于特供、团购及部分企事业单位供应,只有20%-30%的供应量才通过专卖店等渠道到达普通消费市场,政策上的限制对茅台等高端酒的打击最大。
此外,白酒营销专家肖竹青也分析认为,2013年对于茅台来说,是极为困难的一年,茅台此前的价格存在泡沫,这次保价门的失败,会挤出此前的泡沫,其终端零售价格有可能会跌到千元以下。
(责任编辑:张欣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