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餐专项资金被挪用 3元餐补吃到嘴里仅2元
青海大通548名学生“营养餐”食物中毒;广西都安400余名小学生喝“营养餐”牛奶腹泻;云南富源某小学给学生供应发霉面包做营养餐……短短一个月内,多地接连曝出学生“营养餐”食物变质、中毒事件。从2011年秋季开始,针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学生营养不良的情况,中央财政每年拨付160亿元专项资金,使3000多万的孩子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然而,“营养餐”究竟营养了谁?
三块钱营养餐屡打折扣
《国家营养改善补贴计划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专项资金是孩子们的“吃饭钱”,必须保证每一分都用到孩子身上。但由于被挤占挪用,一些地方营养餐变得“廉价低质”。
“3块钱全部补给孩子们,食堂就办不下去了。”安徽山区的一名小学校长坦言,“国家拨付的是孩子们的吃饭钱,食堂人工费用、水电燃气等日常开销,都要从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补助里挤出来。”
同时,农村学校食堂条件简陋,使营养餐的卫生质量也大打折扣。2011年,皖南第一希望小学多名学生被变质米饭“毒倒”,教育部门调查发现,学校食堂连冰箱和基本的消毒设施都没有,“只能拿开水烫烫”。
除了学校要“从牙缝里省出食堂开销”,企业又在3块钱上“宰了一刀”。
2012年,广西百色市那坡县部分学校被曝3块钱营养补助被供货商套利1块钱。经调查核实,3块钱中,供应商的利润占0.25块,物流配送费用占0.7至0.8块,真正吃到学生嘴里只有2块钱左右的食物。
制度不严格食品出问题
“牛奶喝到嘴里有一种奇怪的辣味。之后不到10分钟,就是头疼、恶心,最后晕倒在了教室里。”因为食用了学校发放的营养餐,青海省大通县女子完全中学学生马金兰和县里其他547名学生食物中毒。
引发此次中毒事件的学生餐供应企业竟然是经过四次招投标确定。虽然目前结果尚在进一步调查中,但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样的招标“严”在哪里?
国家规定,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都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一些偏远地区的学校看似招投标,走走过场,还有一些学校连过场都不愿意走,采购的部分食材居然是“三无产品”。
2012年,云南镇雄县塘房镇顶拉小学部分学生食用了营养午餐后出现腹泻、腹痛等症状。调查发现,顶拉小学和承包商均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堂原料除肉外,购进原料均无购货验收记录,其中大米无合格证、无生产日期。
一方面是招标屡出问题,另一方面明知产品挤压可能变质,供货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超量、超层运送。
2012年,湖南省石门县部分学生饮用营养餐供奶后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经查实系供应商湖南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配送过程中运输车超量、超层、超压堆码,产品密封性因严重挤压受到隐形破坏,导致产品变质。
“挤压损坏了食物,从外形上就可以看出来,为什么供应商看不到?学校接收食品时没有检查?分发给学生食用时也没有注意到食物变形?学校对招标企业的运作缺乏持续监督,谁敢保证这种事情不会再发生?”一位家长说。
(责任编辑:韩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