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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解读《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

2025-04-09 18:50 来源:黄金赌城娱乐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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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解读《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

2025年04月09日 18:50   来源:黄金赌城娱乐经济网   

  黄金赌城娱乐经济网北京4月9日讯(记者 佟明彪)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食安办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务院食安办、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对《意见》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长效制度+具体举措 《意见》体现“四个强化”

  国务院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介绍称,《意见》聚焦从农田到餐桌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监管,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贮存、运输、寄递和配送、销售、消费、进口等各环节进行了系统梳理。梳理过程中对应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食品贮存监管、食品运输协同监管、食品寄递和配送安全管理、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餐饮服务综合监管、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等8个方面需要健全完善的机制措施。

  《意见》可以概括为“四个强化”:一是强化了制度创新。《意见》总结了近年来各部门监管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顶层制度安排。比如,建立了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运输电子联单管理制度,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制度。

  二是强化了部门协同。《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共享、通报协查、联动处置、双向衔接等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多部门综合治理,有效避免出现监管漏洞和盲区。

  三是强化了主体覆盖。《意见》进一步拓展了主体监管范畴,在传统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之外,将贮存、配送等环节的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实现主体全覆盖、过程全管控。

  四是强化了重点治理。《意见》聚焦民生关切的热点问题,明确了监管的重点领域,比如校园食品安全,网络订餐配送等。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司长司光介绍称,《意见》在进一步强化食品企业市场准入、注册许可的基础上,对寄递和配送作了专门规定,这也是首次将寄递配送纳入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在加强网络订餐配送安全管理方面,《意见》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网络订餐平台、餐饮经营者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义务,落实网络订餐配送环节食品安全责任。要求网络订餐平台、餐饮经营者应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实际建立适合网络订餐配送行业劳动者的培训模式,强化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

  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

  《意见》在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提出了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对此,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管司副司长方晓华表示,农业农村部门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试行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对部分抽检合格率偏低的品种,根据生产方式、质量控制能力划分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对采用安全绿色优质种植养殖方式、能够保障质量安全的,适当降低巡查检查频次,抽检合格后上市;对生产方式存在较高质量安全风险的,加强过程管控,采收出塘前严格把关,每一批都要速测,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联动,在入市环节实行差异化准入。

  二是用好承诺达标合格证。指导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开具、收取、保存,通过提供便捷式打印、上门速测等服务,鼓励引导小农户开具,提高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使用的覆盖面;同时,与市场监管部门一道推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严格查验把关,有证的快速入市,无证的进行检测,合格才能进入市场销售。

  三是“下狠手”整治抽检合格率偏低品种。针对这些品种的种植养殖特点、药物残留风险隐患等制定“一品一策”攻坚治理方案,突出严打严管、重典治乱,从严查办违法使用禁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情形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推动落实行政拘留、行刑衔接等措施。

  加快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

  针对《意见》在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方面提出的要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表示,交通运输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以更严标准和更完备的制度来保障食品运输安全。一是持续提高货车技术水平,加快发展智能化、厢式化、清洁化的货运车辆,为相关部门明确运输散装液态食品的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提供装备保障。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实行运输准运制度的散装液态食品重点品种目录,为实施专车专用提供基础保障。三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食品运输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运输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协同监管。

  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表示,《意见》要求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对此海关总署将在现有监管合作基础上,围绕进口食品安全合作共治,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海关总署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通过强化进口食品安全信息通报与处置、监管协同配合、联合开展风险会商研判等措施实现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多部门联动。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合作。海关总署将会同相关部门,完善进口食品贮存环节安全责任和要求,强化监督管理;配合商务部门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强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制度。

  三是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海关总署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进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企业保障进口食品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的惩戒力度,坚决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四是深化监管技术合作。海关总署将积极与市场监管等部门探索在智慧化监管、检验检测、人才能力建设、国际交流以及信息宣传等领域合作,全方面提升进口食品安全共治能力和水平。

  构建全链条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新机制

  《意见》对强化行刑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提出明确要求。对此,公安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许成磊表示,公安部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专项打击。始终坚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作为全国公安机关“昆仑”专项工作重点,紧盯《意见》强调的食用农产品、肉制品、校园食品以及境外疫区食品等重点领域,聚焦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网络直播带货、网络订餐等重点环节,统筹运用小集群、小区域、小专题打击模式,实施精准打击、深度打击、规模打击、联动打击,构建全链条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新机制。

  二是强化衔接合力。进一步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打”联动,及时通报侦办案件中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打击治理。

  三是推动源头治理。实施主动警务、预防警务,指导各地在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深挖案件背后反映出的食品造假“潜规则”及风险隐患,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链条闭环监管,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推动堵塞漏洞和薄弱环节,最大限度防止小问题、小风险演化为大事件、大案件,推动食品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

  四是提升能力水平。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做专做强食品安全犯罪侦查力量,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积极构建专业带动、全警行动、部门联动、群众发动“四动”工作格局。

  构建“最严谨的标准”体系 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是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遵循、也是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副司长田建新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围绕强化全链条监管持续构建“最严谨的标准”体系。从食品的种植养殖、到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再到饮食消费,各个环节都有标准可依。比如,针对食品原料和种养殖源头污染的防控,有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药(兽药)最大残留量等通用标准;针对食品生产加工、餐饮制作、畜禽屠宰加工等生产过程,有相关的操作卫生规范类标准;针对奶粉、豆制品等上市销售的食品,有产品类标准,还有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针对3岁以内婴幼儿以及有消化吸收障碍的特殊人群,有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标准;针对与食品接触的食品用消毒剂、容器、包装材料等,有食品相关产品类标准;此外,还有对污染物的限量等进行配套检测的检验方法类标准。共累计发布标准1660项,涵盖日常消费的全部340余种食品类别,通过对原料污染物管控、加工过程风险控制、产品合规检验,以及对特殊人群重点保障,实现了对全人群、全品类、全环节的风险管控,为全链条监管提供依据和支撑。

  

(责任编辑: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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