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布第二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成果
日前,辽宁省纪委监委机关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以及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第二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省侦破食药品犯罪案件383起、端掉窝点127个、打掉犯罪团伙4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83名,涉案价值7.1亿元。在全国发起涉及食药品类案件线索协查18起,位居全国第1位。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省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近3.8万家次,责令整改71起,查处违法问题356个,涉及金额55万元,其中,查处保健食品标签问题35个,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27个,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问题13个,传销和非法直销问题265个,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问题16个。从严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重点解决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1万家次,查处生猪私屠滥宰、农药兽药隐性添加和农产品药残超标等问题177起,责令整改199起,销毁假劣农药兽药392.6公斤。
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坚决纠正生态环境保护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坚决纠正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专项整治阶段交办的15件问题建立了工作台账,目前,已办结4件,预计11月底前,将全部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效。从今年9月份开始,坚持每月每市至少抽查10件以上环保问题。目前已抽查280余件,下达督办函50份,切实推动解决了一批水体黑臭、污水直排、异味扰民、破坏林地等群众身边的生态破坏问题。专项整治阶段,全省共破获非法采矿案7起,采取强制措施9人;破获污染河道环境案件3起,采取强制措施7人;查处非法采砂行政案件24起,行政处罚19人,罚款39.6万元。侵占河湖、阻碍行洪、破坏河势稳定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老大难”问题。
解决农村生活供水工程、宽带网络和农村公路等正常使用及日常维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省共落实、分解、下达资金6.4亿元,重点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28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及21.66万人水质不达标问题。在供水工程建设中,受益总人口达141.33万人。加大农村电信运维保障资源投入,成果明显。全省农村网络故障申告平均处理时间10小时,安装迁移设备处理时长平均在14小时以内,均明显优于历史平均值。截止目前,全省应对火灾、龙卷风、台风等自然灾害,出动保障人员9424人次,抢修恢复受损基站2621站次、光缆74公里。完成农村公路“畅返不畅”整治里程超329公里,解决3个镇、82个村庄出行不便问题,把“烦心路”变为群众“连心路”。
辽宁省纪委监委机关将会同专项整治各参与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推动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落地见效,真刀真枪解决问题,以实际成效继续回应群众关切。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