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坚决维护粮油等民生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
2020年02月21日 09:39 来源: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坚决维护粮油等民生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指导,绝大部分经营者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积极组织防疫用品生产、保障销售,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保持了民生物资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但也有少数经营者借疫情防控之机,哄抬粮油等民生物资商品价格,严重违背商业道德,严重违反价格法律法规。为打赢抗击疫情阻击战、保护广大群众和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粮油等民生物资市场价格监管,维护粮油等民生物资市场价格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目前抚州市粮油库存充足,能够满足群众正常需求,请广大群众不传谣、不信谣,合理采购大米等民生物资,无需恐慌抢购,避免过度购买存放造成过期变质而浪费粮食资源。
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责,加强监管,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三、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四、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
五、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维护好市场秩序。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8日
(责任编辑:施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