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建微信群发红包投注猜字谜 获刑一年三个月
这样的微信群
可能涉赌:
有“入群费”“抽头”“返利”等,具有很强的营利目的。
这样的微信群
无需担心:
亲朋好友间建群发红包、抢红包,没有营利的目的,而是为了进行娱乐和增加感情。
微信群抢红包快速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红包可以活跃群组内气氛,发个红包也能马上炸出不说话的“潜水员”。不过,别有用心地发红包,也可能涉嫌违法犯罪。2018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第二十批指导案例,其中两起为利用微信群红包接龙等方式赌博的案例,均定性为开设赌场罪。
广元男子柳某某,组建4个微信群并发展人员,然后接受微信红包或微信转账投注猜字谜,一个月内接受赌资26万余元,本人获利2万余元。昨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广元利州区法院近日对该案进行了宣判,柳某某犯开设赌场罪,获刑一年三个月。这也是利州区法院首例以开设赌场罪,对在微信群抢红包的案例进行宣判。
春节即将到来,又将迎来一轮发红包潮,微信群收发红包,你知道游戏娱乐和违法犯罪的界限在哪吗?
运作方式
猜字谜、发红包 猜中后返奖
42岁的柳某某是利州区人,2005年,他因犯强奸罪被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2年8月3日刑满释放。2016年11月11日,他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利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7年4月刑满释放。
然而,多次违法的后果,并没有让柳某某吸取到教训。2018年3月开始,他建了一个微信群,名为“利州娱乐群”,然后广泛发展群内成员。当群成员发展到一定数量后,他又建了另外3个群,让大家在群内猜字谜,但猜字谜要发红包,猜中后他会返奖给参赌人员。
据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3月22日至4月17日,柳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名为“利州娱乐群”的微信群,组织发展人员参赌,利用“利州娱乐群主1号”“利州娱乐群主2号”“仁爱天下”三个微信号,接受参赌人员微信红包或用微信转账投注猜字谜的方式进行赌博,每注3元钱红包,可倍投,单人最多限投注30倍,多人合买不限投注位数,如果猜中字谜,按照一定比例通过微信红包或微信转账返奖给参赌人员。
难逃法网
一月获利2万多 被判开设赌场罪
据介绍,后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柳某某涉嫌利用微信进行赌博,遂对其展开调查。经过摸排调查取证,警方获取了大量线索,并依法将其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柳某某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经查,2018年3月22日至4月17日期间,柳某某使用的“利州娱乐群主1号”“利州娱乐群主2号”“仁爱天下”三个微信号,合计接受参赌人员赌资人民币260148元,获利2万余元。
近日,利州区人民法院经开区法庭依法就柳某某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柳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建立微信群组织赌博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柳某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的,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该行为系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
法庭经过审理后,以柳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律师说法
“营利”“抽头”……
判断微信群涉赌,
要看这几个关键词
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现在春节即将来临,亲朋好友间有人专门建立抢红包群,规定每个红包发多少钱、手气最佳发红包、手气最差发红包等,这样算是开设赌场吗?
对此,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可以看出,微信群涉赌的主要条件是“以营利为目的”,即该群有“入群费”“抽头”“返利”等,具有很强的营利目的。而亲朋好友间建群发红包、抢红包,首先会有人运气好,多抢到了红包,但没有人以此来进行抽头等,没有盈利的目的,而是为了进行娱乐和增加感情,因此,这种抢红包不算开设赌场。
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波认为,根据最高法的指导意见,判断微信群是否涉赌的首要条件是“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亲友间的红包群,是一种娱乐游戏,可以设定游戏规则,但并没有以此为业、以此为生,也没有出现抽头的情况,就不算开设赌场。
朱艳红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责任编辑: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