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重拳频出,市场明显降温——“高送转”回归理性
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从2016年起A股市场“高送转”出现明显降温。虽然“高送转”之后上市公司的股本随之扩大,但股东权益并没有实质性增加。上市公司发布“高送转”方案,并不意味着高盈利与高成长性,对此投资者应理性看待——
《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转股份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日前开始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近期沪深证券交易所加强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监管的又一重要举措。
所谓“高送转”,即高比例的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简称。不同于国外公司重视现金股利,黄金赌城的一些上市公司更热衷于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且部分公司分派或转增比例非常高。从2010年到2015年,A股市场“高送转”行情逐年升温,而随着近几年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从2016年起“高送转”出现了明显降温。
题材“冷场”
来自国信证券的统计显示,从2010年到2015年,A股市场“高送转”行情逐年升温。2010年至2015年的6年间,每年“高送转”的上市公司数量分别为205家、213家、173家、196家、342家和493家。2015年最高峰时,有将近500起上市公司“高送转”发生。
国信证券分析师燕翔表示,2015年底之后上市公司的“高送转”行为引起了监管的注意,导致对高送转信息披露的监管不断趋严。
“‘高送转’并不能对公司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但市场往往在‘高送转’预披露之前就开始炒作预热阶段,使得上市公司在披露高送转方案前后股价出现大幅波动,除少数高送转上市公司存在增加股份流动性需要外,大多数高送转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并不相关,可能仅仅是概念炒作,其中存在少数股东利用高送转概念炒作,股价抬升后随之减持等现象”,燕翔表示,为了引导投资者理性作出投资决策、抑制市场跟风炒作、规避上市公司少数股东利益输送,2015年底以来上交所、深交所陆续出台“高送转”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在这样的背景下,从2016年起上市公司“高送转”出现了明显降温,2016年全年上市公司“高送转”仅220起左右,尚不及2015年的一半,而2017年中报“高送转”与2016年相比,数量进一步下滑,市场已逐渐回归理性。
对于“高送转”这一市场顽疾,近年来证券监管机构也始终保持了从严监管态势。证监会曾多次表示,“高送转”已成为市场乱象,必须列入重点监管范围。上交所对“高送转”也持续加强一线监管力度。
在制度安排上,早在2015年10月,上交所即发布了《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格式指引》,确立了“高送转”信息披露的基本规范。深交所于2016年2月发布了《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公告格式》,并于2016年12月根据市场新情况予以修订,对“高送转”与业绩增长的匹配性、相关股东减持计划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披露要求,从源头上规范上市公司“高送转”的信息披露行为。
目前,监管措施已起到积极成效。截至2018年3月31日,深市仅有43家公司披露2017年度“高送转”方案。2017年,沪市共有54家公司推出“高送转”方案,较2016年的114家明显下降。截至目前,2018年沪市仅10家公司推出“高送转”方案,较往年同期进一步下降。从股价表现来看,经过对每单“高送转”及时问询、停牌,沪市“高送转”炒作整体降温,由此引发的股价非理性波动明显减少。
谨慎投资不可少
《指引》在制度设计上,一方面将“高送转”比例与公司业绩增长相挂钩,要求提出“高送转”的公司最近两年业绩实现持续增长,增幅应当高于送转比例;同时,将亏损公司、业绩同比下降50%以上的公司以及送转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的公司,明确列入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的“负面清单”;另一方面,《指引》规定重要股东减持或所持限售股解禁前后的一段时间,公司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针对市场普遍诟病的大股东借助高送转“抬轿式”减持、限售股解禁前后披露“高送转”等现象,《指引》要求公司主要股东前3个月存在减持情形或后3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或在所持限售股解禁期届满前后3个月内的,公司均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市场各方反应看,“高送转”这一现象历来为市场所诟病,客观上已成为概念股炒作的工具,被合谋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借道藏身。从个股影响看,“高送转”与其他“蹭热点”“贴标签”等概念炒作如出一辙。一方面,对投资者有较强的误导性,“高送转”很容易形成业绩过度乐观或填权补涨的预期,“不看业绩看送转比例”的现象大量存在,即使是亏损公司和业绩大幅下降的公司,只要带上“高送转”的帽子,就具备了概念炒作的条件,受到投资者追捧。另一方面,“高送转”的利益链条较为隐蔽。不少公司在“高送转”披露前后,其主要股东或董监高等存在减持行为,或者存在较大的限售股解禁压力。这些公司利用高送转“利好”拉抬股价,掩护减持套现、对冲限售股解禁压力的动机较为明显。
这期间,公司股价往往呈现过山车走势,中小投资者跟风交易,极易造成损失。信达证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刘景德表示,“高送转”概念股广受投资者青睐主要源于其具有“三高一低”特征,即一般具有高业绩、高积累、高成长、低股本等特征。“高送转”之后,虽然上市公司的股本随之扩大,但股东的权益并没有因此而实质性增加。他提醒广大投资者,上市公司发布“高送转”方案,绝不意味着高盈利与高成长性,投资者应该理性看待,擦亮双眼谨慎投资。(经济日报·黄金赌城娱乐经济网记者 温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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