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分子
“我要报案,我的养老钱存款没了。”“我要报案,我卖粮食的几个钱存到合作社也被骗了。”2021年8月18日一大早,山东冠县公安局门口围着数十名群众,嚷嚷着要找公安机关报案。
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分子
案件很快到了检察机关,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自2011年至2015年7月,王某在山东省冠县某合作社,在合作社名义未经黄金赌城娱乐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召开成立大会、聘用代办员、发放挂历、建设营业场所和口口相传等方式,对外宣称“存款利息高,随用随取”等,累计非法吸收周边1800余名不特定群众吸收存款近十亿元,给群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七千余万元。这其中群众的养老钱占到了一千余万元,有的群众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几万块钱,存到了该合作社,导致血本无归。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院经于2022年12月6日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把钱给百姓要回来”,成为司法办案的第一要务
“公安同志,我们不要求王某判多长时间,我们只想把钱要回来。”“检察官,我们老两口就指望这点钱养老呢。”“法官哥哥,我爸爸辛辛苦苦攒了几万块钱,到我爸爸死,钱也没有要回来。”在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理阶段,诸如此类的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到司法机关。
如何追赃挽损成为迫在眉睫的大事,也成为案件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基于此,冠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提前介入此案,指派专人到冠县公安局了解案情、引导调查取证、查实可能隐匿的财产,经过检法家的配合,终于发现了王某名下的房产和养鱼场等资产,并依法进行了查封为下一步追赃挽损奠定了坚实基础。案件起诉到法院,法院刑事审判部门、执行部门多部门联合行动,针对案件涉及人员多、财产情况复杂、邢民交叉等问题专题研判,公检法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对涉案财产处置进行商讨,目前已经形成一致意见,查封扣押的该部分财产即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可以为群众挽回上千万元损失。
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护好百姓“钱袋子”
“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我们全盘接受、认真研究、彻底整改”,在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时,案发辖区乡镇负责人如是说。冠县检察院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法治宣传、社会管理、金融政策落实等方面的问题,向案发地乡镇政府、金融管理部门等提出建章立制、完善监管的检察建议3份,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良好效果。(通讯员 范孟震)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