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碘含量上限拟下调 纯乳等禁“添香”
2010年07月27日 10:2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白剑峰
本报北京7月26日电 (记者白剑峰)卫生部今天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和《食品添加剂碘酸钾》公开征求意见。
卫生部拟将目前的食盐碘强化量20mg/kg—60mg/kg修改为食用盐中碘含量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计)为20mg/kg—30mg/kg;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定适合本地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允许范围为碘含量平均水平±30%。卫生部建议本标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另据悉,卫生部今日公布《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纯乳等20余种食品将被禁止添加食用香料香精。凡添加了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标识。
卫生部提出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包括:纯乳、原味发酵乳、稀奶油、植物油脂、动物油脂、无水黄油、无水乳脂、新鲜水果、新鲜蔬菜、冷冻蔬菜、新鲜食用菌和藻类、冷冻食用菌和藻类、原粮、大米、自发粉、饺子粉等。
(责任编辑: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