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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鱼变身鳕鱼 “鱼之惑”不能悄悄沉入水底

2012年04月23日 09:3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在家乐福给宝宝买的鳕鱼,原来是油鱼,在欧洲被列为有毒鱼种,是禁止上市的,太坑爹了!”昨天上午,北京网友“Triple颜”在个人微博上质疑家乐福“李代桃僵”,用油鱼代替鳕鱼导致她家宝宝吃了拉肚子。而明星“@马伊琍”也在微博发帖称,女儿吃了冒充鳕鱼的油鱼,导致腹泻。对此,家乐福方面昨天明确回应:在其商品系统中只允许销售鳕鱼,并保证在销产品证照齐全。 

  鳕鱼被称为“餐桌上的营养师”,甚至有“液体黄金”之说,一直为消费者青睐,而网友的爆料则告诉我们,原来我们热衷的所谓鳕鱼可能是个冒牌货,是由油鱼所顶替。鳕鱼与油鱼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性质迥然不同——油鱼臭名昭著,有业内人士称,“油鱼蜡质比较高,脂肪含量高,脂溶点高,到体内不易被溶解、吸收,会导致不同程度的腹泻!”如果商家用油鱼冒充鳕鱼,不是简单的违背商业伦理,这种欺骗消费者的恶劣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更耐人寻味的是,上海家乐福给媒体发来的声明中提及,家乐福商品系统中仅允许销售鳕鱼,并保证在销产品证照齐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公众的担忧何以消除? 

  鳕鱼之疑不能不了了之,不能静悄悄地沉入水底。就目前而言,有三点疑问需要厘清。其一,家乐福到底有没有用油鱼冒充鳕鱼?如果冒充,该怎么处置以及维护消费者权益? 

  其二,油鱼该不该进入市场?美国曾于上世纪90年代禁运该鱼,日本厚生劳动省也把油鱼列为“有毒鱼”,禁止入口。“油鱼”在国外多用于工业制造润滑剂。由此便引申出一个命题,黄金赌城是不是也应该完善监管制度,比如也应该禁运油鱼? 

  其三,如何向消费者普及基本的鱼类辨别知识?据报道,2007年3月,针对不少香港市民购买“鳕鱼”后出现腹泻等不适症状。香港特区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在调查后发布新闻公报,提醒公众注意鳕鱼与“油鱼”的差别。 

  目前,上海的家乐福门店已经下架了鳕鱼类产品,等待第三方判定后自证清白。家乐福到底有没有清白,监管部门应该还原真相。消费者不能成为冤大头,任何挂羊头卖狗肉的欺骗行为都应该被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张欣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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