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洽瓜子九个月三陷"质量门"回应"未接到"虫眼"投诉
●在对市面上8大品牌瓜子的评测中,洽洽瓜子以20%的“臭籽(包括发霉、出芽、虫蛀)率”高居榜首;
●网友在微博上发起并响应“数洽洽乐哈哈”找瓜子虫眼、找霉变的晒图活动;
●微博认证营养师晒图说在260克的袋装洽洽瓜子中,居然找到38颗无法食用的瓜子;
因为瓜子虫眼多,国内最大的炒货生产商洽洽近日再陷“质量门”。对此,洽洽公司18日在官网发布澄清声明,称其产品经过检测一切合格。羊城晚报记者注意到,这已是该企业自去年5月份以来第三次针对“质量门”发布“合格”声明了,但网友的质疑并未因此消除。受“虫眼”事件影响,洽洽食品股价节后连续两日走低,至昨日才轻微反弹。
公司坚称合格难逃网友质疑
洽洽在声明中称,瓜子类产品属于农副产品,在生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虫蚀,依据SB/T 10553-2009《熟制葵花籽和仁》标准中感官要求规定,烘炒葵花籽虫蚀粒应≤1.5%。针对此次媒体报道事件,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2月16日对洽洽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查,共抽查6组样品,检测结果均合格。公司每月还对各分工厂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进行随机抽样检验,虫蚀指标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公司葵花籽类产品历年来接受国家、省、市各级监督抽查中,从未出现过虫蚀指标不合格现象。
洽洽公司负责人昨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的投诉平台目前尚未接到任何关于“虫眼”的投诉,如果消费者发现类似情况,可向工商部门投诉或者向洽洽公司投诉,公司会立即派人处理。
不过,有网友在洽洽股吧中发言称,“恰恰上市后,产品品质越来越差,经常吃到空瘪的酸苦涩的瓜子,相比同类产品,质量差还价格贵。”昨日,记者走访广州好又多等多家超市,现场并未发现有购买洽洽瓜子的顾客。不过有销售人员则称,销售并未受到此次事件的影响。
到底该执行什么标准?
记者注意到,洽洽所执行的SB/T10553-2009标准实际上只是商务部的推荐性标准,目前同时执行的还有国家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GB19300-2003《烘炒食品卫生标准》,该国标则明确规定:“烘炒食品不得有酸败等异味,无异物、无霉变、无虫蛀。”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告诉记者,企业可以在强制性国标的基础上,使用其他的推荐性标准,但是这一标准只能比国标更加严格,不得比强制性国标还宽松。
对此,洽洽食品负责人表示,公司所使用的标准是经过备案的,并且目前行业内使用的都是这一标准。(记者 刘勇)
链接
洽洽频陷“质量门”
2012年5月,有媒体报道称,洽洽食品使用陈年葵花籽以降低采购成本,此外还被供应商指责采购体系混乱,收购炒货原料把关不严。
2012年12月,有媒体记者卧底调查洽洽食品发现,洽洽瓜子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香精,且存在诸多工人未持健康证上岗、对煮瓜子的水重复利用、涉嫌随意更换香精的生产日期、以水替代酒精对瓜子原料消毒等问题。(刘勇)
(责任编辑:张欣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