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预售莫成侵权“预谋”
□ 胡立彪
网购预售已成当下电子商务最热门的玩法之一。近两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网购预售因可以降低经营风险而愈发受到商家欢迎。然而,有媒体调查发现,随着越来越多商家加入,网购预售领域问题逐渐增多,一些商家隐瞒预售事实、随意更改发货日期、单方面撤单、不接受退换货等乱象层出不穷,不仅打击了消费者对这种营销模式的热情,也对整个电商经济造成负面影响。
预售模式并非新鲜事物,在线下市场早就存在。网购预售模式利用网络平台,提前一段时间发布产品信息,并在短时间内快速聚集单个分散的消费者的需求订单,然后给厂商一个集采大订单。厂商可从供应链的前段、后端进行优化,从而更加精确地锁定消费者,提前备货,消除库存,进而有效降低成本。预售商品价格往往会低于现售同类商品,还可以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定制需求,这使得预售模式在消费者中形成一定规模的拥趸。
不过,预售模式实现双赢有一个重要前提:商家要具备高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否则,很难达成预期目标。该模式的关注点是精确定位消费需求,但其时效性较差。大多数消费者在网购时的发货心理预期只有5天左右,即使在确认延迟发货的情况下,这一时间预期一般也不会超过10天。而许多预售商品的生产周期却远远超过10天,这必然会导致延期发货。如果商家不能就此给出令消费者满意的解释及补偿,消费者恐怕会选择用脚投票。
“‘6·18’都要到了,‘双11’买的东西还没发货”“请问我订的衣服,是下单了才开始种棉花吗”……网上关于网店超长预售的吐槽不断,反映出一些网购商家存在供应链管理能力不足问题。4月28日,黄金赌城娱乐消费者协会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分析报告,其中就提到一些网络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设置超长预售期”,减免自身义务和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问题。有业内人士指出,有商家设置超长预售期,或者一再拖延发货时间,并非因为供货跟不上,而是另有所图——在预售商品时会让消费者先交订金或者支付全款,这样商家货未售就先拿到一笔数目可观的货款,这些钱相当于无息贷款,商家可以利用时间差牟利。
商家动了非分之心,预售就蜕变为一种“预谋”,从而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明白了这一出发点,商家在预售时玩的其他猫腻就容易理解也容易戳穿了。有媒体揭秘,一些网红服装店很会搞营销,不断打出新款产品广告大肆造势,提前争夺消费者,但这只是在玩“以销定产”的套路。事实上,他们宣传的多款新款产品可能只有不到20%有现货。商家一旦感觉预售不及预期,就采取拖延发货手段让消费者一直等待,或者以各种理由取消订单。一通操作下来,商家稳赚不赔,但各种风险全都甩给了消费者。
商家大玩各种预售套路,不仅是在挑战消费者的容忍底线,更是在挑战法律红线。法律人士指出,预售不能以牺牲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商家必须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一些商家利用信息优势地位,在预售模式中设定诸如“预售商品不接受退换货”等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在订购预售商品时,即已与商家达成网络购物合同,商家应当按照约定如期发货,反复更改发货日期、无故取消订单等都属于违约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需为此承担退款、退还预付款并且支付利息等法律责任。
网购预售发生在电商平台,而要治理网购预售乱象,第一要务是压实平台责任。平台应制定针对网购预售模式的规范性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监管。目前,一些电商平台已经开始采取行动。天猫于3月30日发布优化后的《天猫预售业务管理规范》,就延迟发货、缺货、虚假发货等情形,作出具体规定。还有平台规定,对预售期超过7天的产品不予优先展示;卖家违背发货时间、交易价格、运送方式等承诺,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等。
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通过行政指导、发布合规指引等方式,引导电商平台对网购预售问题进行治理。可根据销售产品的不同类别,对网购预售最长期限作出限制;要求平台对频繁超过预售期发货或经常不发货的商家进行约谈和处罚等。同时,畅通消费者投诉通道,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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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