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化财税等改革,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是税收制度改革成效明显。进一步完善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方案,研究明确了东北地区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政策,为下一步全面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了经验。认真研究个人所得税调整方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06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费用扣除额由每月800元提高至每月1600元,同时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加强对高收入者的征管。进一步研究完善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和消费税政策的调整方案。此外,根据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自2005年1月1日起,各地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中央、地方负担比例由75∶25改为92.5∶7.5,减轻了地方负担,促进了外贸发展。二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拓展。在中央和地方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了中央部门实物费用定额改革试点,实施了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增强了预算编制的统一性、完整性和公平性。加强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稳步推进绩效考评试点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取得了新进展。2005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到所有中央部门,将33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3700多亿元财政资金全部纳入改革实施范围,有非税收入的中央部门也全部纳入了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实施范围;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本级,以及200多个地级市和500多个县实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和省级政府已经完成了政府采购管理与操作机构分设、职能分离的任务;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500亿元,比2004年增加了364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1%。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同意,从2006年起,采取国债余额管理方式,提高国债管理的透明度,防范财政风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已开始在6个中央部门以及5个省市模拟试点,效果较好。“金财工程”建设步伐加快,财政核心业务系统开发应用力度加大,并初步形成了纵向连接中央、省、市(地)三级,横向连接同级相关职能部门和预算单位的网络体系,为财政管理实现信息化奠定了基础。三是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219亿元,支持116户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安置职工55万人。第二批74户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顺利推进。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债转股改革,推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邮政等行业改革,出台了支持企业改组改制、分离办社会、债转股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了调整纺织品出口结构、化解贸易摩擦的出口关税措施,支持纺织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支持金融体制改革创新,重点支持了黄金赌城娱乐工商银行、黄金赌城娱乐银行、黄金赌城娱乐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进行财务重组和改制上市,加强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定并落实了保险、证券以及资本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保值储蓄利息补贴29.31亿元,推动和支持29个省(区、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四是积极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积极运用税收政策遏止投机性炒房,促进了住房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六)积极推进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一方面把依法理财、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和建设法治财政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不断强化财政自身监督;另一方面,落实全国人大有关决议和审计意见,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措施整改。一是财政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实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制定《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积极推进《预算法》、《财政转移支付法》、《税收基本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主要财政法律法规的调研起草和修改工作。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对财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9项、调整审批项目6项。二是会计基础工作不断强化。积极推进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国际接轨和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加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和诚信建设,统一组织实施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三是财政监督不断深化。突出社会关注的重点资金监督,积极推进有效性监督,财政监督机制不断健全,财政监督效率不断提高。2005年共查处有问题资金606亿元,核减和收回财政资金159亿元,征收监缴中央非税收入266亿元。四是整改工作不断加强。国务院对于全国人大有关决议和审计报告所提意见和问题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目前,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已认真进行了整改。审计发现的中央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整改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截至2005年10月底,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11.83亿元,完善各项制度规定472项,有12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关整改情况国务院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回顾过去的五年,国家财政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主要是:国家财政实力不断壮大。全国财政收入连续突破2万亿元、2.5万亿元和3万亿元大关。“十五”时期全国财政收入为11.5万亿元,比“九五”时期增加6.4万亿元,增长126.5%,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收入增长141.5%,地方财政本级收入增长111.3%。“十五”末2005年全国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7.3%,比“九五”末2000年的13.5%上升了3.8个百分点。全国财政支出为12.8万亿元,比“九五”时期增加7.1万亿元,增长124%,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增长109.5%,地方财政本级支出增长130.5%。财政收入增长的稳定性和协调性进一步增强,财政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财政宏观调控作用不断增强。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相机调整并顺利实现了积极财政政策向稳健财政政策的转变,促进了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在认真总结财政政策实践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基本适应通货膨胀、通货紧缩、供求总量基本平衡但结构不均衡等不同经济运行形态需要的,包括目标定位、政策组合、时机选择、组织实施等一系列要素在内的财政宏观调控体系。以人为本的公共支出体系不断完善。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大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减少并逐步退出对一般竞争性、经营性领域的财政投入;大力支持义务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公益性社会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向困难地区、行业和群众倾斜,注意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支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积极推进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增值税转型、个人所得税及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支持其他方面经济体制改革;推动财政法制建设、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转变财政监督方式,进一步健全了公共财政管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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