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对经济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200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着力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根据上述总体思路,2006年预算的主要指标安排如下:中央财政总收入19272.04亿元,比2005年增加2022.25亿元,增长11.7%。其中,中央本级收入18520.3亿元,比2005年增加1984.36亿元,增长12%。中央财政总支出22222.04亿元,比2005年增加1972.63亿元,增长9.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9525亿元,比2005年增加749.27亿元,增长8.5%;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12697.04亿元,比2005年增加1223.36亿元,增长10.7%。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2950亿元,比2005年预算减少50亿元,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预计进一步下降到1.5%。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国债项目资金600亿元,比2005年减少200亿元(其中取消代地方政府发行国债100亿元),同时增加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100亿元。中央财政国债余额35568亿元,比2005年同口径增加2954亿元。汇总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安排,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35423.38亿元,增加3795.4亿元,增长12%;全国财政支出38373.38亿元,增加4665.36亿元,增长13.8%。
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增幅安排12%,一方面是考虑了中央确定的宏观经济预期指标,另一方面充分考虑了各种减收因素。比如,全面取消农业税、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继续调整关税税率、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等政策变化,以及足额安排出口退税和部分行业企业效益可能下滑等。这样的安排是积极稳妥的。
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方针和实施稳健财政政策的要求,2006年中央财政支出安排将着力调整支出结构,有保有压,保障公共支出需要,压缩一般性开支,向农业、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向困难地区和群体倾斜;向科技创新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倾斜。
(一)着力加强财政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2006年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稳健财政政策,着力推进投资、消费和出口健康发展。一是调整和优化政府投资结构。2006年中央财政预算内基建投资总规模1154亿元,包括国债项目资金600亿元和预算内投资554亿元,与2005年一致。进一步调整优化国债项目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结构,发挥政府投资对落实“五个统筹”、加强薄弱环节和促进协调发展的作用,优先支持农村建设、科教文卫、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西部大开发和关系“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重点项目建设。二是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适时推行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建立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清理整顿津贴补贴,建立规范有序的津贴补贴发放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促进公平收入分配,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三是巩固和发展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成果。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出口退税指标4264亿元,用于保障对出口企业及时足额退税所需资金。各地特别是省级财政也要按体制规定足额保障出口退税所需资金。同时,进一步发挥关税等税收政策作用,支持推进外贸代理制,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外贸健康发展。
(二)着力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宏伟目标,不仅有利于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富裕,更关系到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逐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06年,将继续保持新增教育、文化、卫生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等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并加大投入力度,突出在“多予”和“放活”上做文章,引导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增加“三农”投入的积极性。全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支出将达3397亿元,比2005年实际执行数增加422亿元,增长14.2%,高于中央财政总收入、总支出的增长水平,占中央财政总支出增量的21.4%。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业税走进了“历史博物馆”。农村税费改革使8亿农民每年减轻负担约1250亿元。2006年将积极研究提出烟叶特产税替代方案,实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为此,中央财政每年将安排转移支付资金782亿元,地方财政也将安排相应支出。二是完善并加强“三补贴”政策。扩大粮食直补资金规模,安排13个粮食主产省(区)的粮食直补资金125亿元,比2005年增加10亿元,全部达到本省(区)粮食风险基金总规模的50%;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资金40.7亿元,比2005年增加2亿元;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6亿元,比2005年增加一倍,并扩大补贴范围,调整补贴重点;积极研究探索建立对农民种粮收益综合补贴制度。三是支持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市、区),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标准均由10元提高到20元,中央财政相应安排资金47.3亿元,增长7倍多。加强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缓解特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四是积极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增加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投入,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同时,进一步整合支农资金,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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