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调查处理94条乱收费线索 涉及全国性社团41家涉及金额4000余万元
民政部深入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取得积极成效。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今日介绍说,民政部2批次公开通报批评部分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已作出社会团体违规收费行政处罚案件2件,共罚没442万元;拟作出行政处罚案件3件,拟罚没190万元;正在调查处理的线索94条,涉及全国性社团41家,涉及金额4000余万元。
为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去年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意见》发布以来,广大协会商会按照《意见》要求,积极调整规范会费,主动降低过高收费,自觉停止违规收费。从第一批全国性社团年检情况看,90%的协会商会都主动规范了收费行为。
“但是,我们也发现,少数协会自我规范、自我整改力度不够,极少数协会商会仍有侥幸心理,顶风违规收费,影响恶劣。”这位负责人说,行业协会商会要规范会费行为。行业协会商会按照《意见》规定,全面梳理并规范现有会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存在总部及分支(代表)机构重复收取会费的,要立即无条件取消分支(代表)机构会费标准,不得继续收取;会费标准超过4档的,必须调整为4档及以下,且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标准。
行业协会商会要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对政府定价管理的,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允确定并公开收费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
行业协商会要坚决停止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并收费的行为。经批准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严格落实批准的奖项、条件等要求。评比达标表彰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非营利原则,做到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不得向参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对象收取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直接或变相收取各种相关费用。
行业协会商会要适当降低偏高会费和其他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行业协会商会要全面梳理服务项目收费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列入行业协会商会基本服务项目的,不得再另行向会员收取费用。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盈余较多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得以强制捐赠、强制赞助等方式变相收费,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行业协会商会要规范发展会员行为。行业协会商会要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不得依托政府部门、利用垄断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阻碍退会。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对会员构成的分类统计和动态管理,优化会员结构,进一步提高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一般吸收在全国有代表性的企业会员,省级行业协会商会一般吸收在本省有代表性的企业会员。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