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借阅图书 未来或将纳入武汉城市诚信系统
原标题:市民借阅图书 未来或将纳入城市诚信系统
13日,武汉市网上群众工作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入驻单位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委通过长江网“在线轮值”,回答网民提问。
网民:图书逾期未归后,罚款上限是多少?逾期记录会不会被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市文化局:根据《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及武汉图书馆规章制度,文献借阅借期为1~30天,超过规定期限的,每册每天按0.2元交纳滞还费;中文期刊借期3~15天,每册每天按0.1元交纳滞还费。滞还费缴纳标准上限一般为每册10元。随着城市诚信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预计未来,读者在本市公共图书馆文献借阅行为中的相关诚信信息将会被纳入城市诚信系统平台。
网民:有旅游团打着低价幌子组织“老年团”境外游,然后老人被集体拖去购物点消费,对于这种现象,如何维权?
市旅游委:针对“零负团费”“承包挂靠”“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市旅游委采取了“广告信息监控、协会倡议价格、畅通投诉渠道、实行约谈警告、专人随团暗访、旅游质量公告”等市场监管措施,并与公安、工商、运管、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予以治理。同时,也请游客在报团出行时要认准正规旅行社,不要轻信微信或网络等非正规销售渠道的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及时发现及时举报。游客通过旅行社外出旅游,务必与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在旅游期间如遇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请保存好相关证据资料,拨打全国统一旅游投诉举报电话12301反映。
网民:政府投资修建的体育场馆应该由政府统一管理,惠及广大市民。例如塔子湖体育场馆、江滩游泳池,不应该转包给个体户。
市体育局:塔子湖体育馆已收回,2018年开始由市体育局塔子湖全民健身中心运营,江滩游泳池由汉口江滩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根据国家的体育产业相关政策以及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国家鼓励大型场馆实行所有权和运营权分离,专业人做专业事,现有的体育场馆由第三方运营并不违反现阶段的体育产业政策。但是不管是自营还是第三方运营,政府投资修建的体育场馆都必达到相应的公益性要求,尤其是签订第三方运营协议时,委托方必须提出合情合理的公益性条款,保证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场馆的公益性。
(责任编辑: 邵希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