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十大方面政策措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原标题:成都十大方面政策措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设立100亿元特色镇和川西林盘建设发展基金、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最高配套100万元、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开设线下体验店最高补贴200万元……昨日,记者从市农委获悉,我市按照实施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要求,出台了《成都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将从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促进城乡空间形态重塑、促进现代农业创新链建设、促进现代农业供应链建设、促进现代农业价值链建设、促进现代农业产业链建设、促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文明新风建设、促进乡村共治共建以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十大方面,大手笔推进乡村振兴,为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作出贡献。
促进城乡空间形态重塑――
100亿元资金支持特色镇和川西林盘建设
特色镇建设、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工程是我市乡村振兴“十大工程”的重点工程。为了支持特色镇和川西林盘建设,我市将设立100亿元特色镇和川西林盘建设发展基金,鼓励通过PPP模式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对开展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整治的项目实施主体,采取股权投资、担保、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对特色镇建设依申请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支持集体建设用地在特色镇规划范围内依程序、按规定使用,鼓励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林盘产业项目。
同时,我市还将采取“管委会+投资公司+共营制”运营模式,加大对产业园区的经济管理和产业服务,对园区内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提供投资、融资服务和担保、贴息等支持。
鼓励农业科技创新――
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最高配套100万元
乡村振兴,科技先行。为了促进现代农业创新链建设,成都市将大手笔给予股权投资、融资担保、贴息、资金补助等不同形式的支持和补贴。重点支持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创新、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成果应用示范等。同时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按照国家实际到位经费1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配套。
围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我市将鼓励农业企业吸纳并转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按照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3%、3%和2%,分别给予高校研发团队(个人)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补贴、给予企业单个技术合同最高50万元补贴(每个企业单一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给予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单个技术合同最高20万元补贴。
支持农业对外开放――
赴国外参展 企业年度可最高获补贴50万元
今后,经批准赴国外参展的农业企业将得到补贴,这是《成都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出台后,成都农业企业将享受到的最直接的实惠。据悉,为支持农业对外开放,我市将鼓励在蓉总部企业“走出去”,通过建设大平台、外联基地和拓展服务,辐射带动西部地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据悉,经批准赴国外参加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品牌展览及进行农产品市场拓展的,按照参展企业展位费的90%给予支持,展品运输费、通关及检疫费用给予全额支持,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4个标准展位支持;对每家企业参展人员,按照展位数给予1个标准展位2人,每家企业最多4人的人员补贴,每个企业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推进农商文旅融合――
星级特色农家乐最高奖励20万元
我市将支持休闲乡村旅游“品质化、文创化、国际化”发展,对新获得“黄金赌城娱乐度假乡村”“黄金赌城娱乐最美休闲乡村”“农业部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全国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国家级湿地公园”称号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年打造一批“成都度假乡村”“成都最美休闲乡村”,命名一批原创艺术、文创、康养、运动休闲等主题旅游目的地和星级主题客栈(精品民宿)、农家乐、艺家乐、乡村酒店,并给予5万元至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评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园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区、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为国家级版权示范单位、省级版权示范单位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针对农业康养产业,我市将对新建、改建现代农业康养、森林康养基地等建设项目采取股权投资和融资担保、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对新获评国家级森林小镇、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省级森林人家示范基地称号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同时,大力支持发展农村电商产业,对大型龙头企业和成长性平台企业给予股权投资、融资租赁、担保、贴息支持。对在蓉注册的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在省内外开设的线下体验店,按照实际投入的房租费、装修费、运营推广费(人工成本除外)的30%,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四改一提升”示范最高奖励200万元
新评为市级“四改一提升”示范区的乡(镇)、村(社区),将得到100万元至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建成的乡村旅游国家A级景区,给予10万元至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实施“百村容貌”整治的,每年按每个村(社区)1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按照成都市“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的要求,我市将大力促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据悉,2019年起我市将逐步提高集体公益林(地)补助标准,支持龙泉山生态提升工程,对困难立地植被恢复按3000元/亩给予补助,对沱江两岸水土保持林带建设、生态移民区植被恢复、绿色景观廊道建设、低效林改造、生态旅游景观提升按600元/亩给予补助,对森林抚育按300元/亩给予补助。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新建农业孵化器补贴50万元
一切发展,归根结底是让农民过上更好的生活。据悉,我市将从支持集体经济、农民创新创业等方面进行扶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林盘整理、田园综合体建设和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支持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转交集体经济组织管护并股份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扶持返乡人员实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业项目,对符合要求的新建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给予其运营机构一次性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经费资助;同时每年对已建的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在人才引进、硬件建设、服务提升、产出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给予20万元至100万的运营资助。
(责任编辑: 魏金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