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洗稿”必须罚到痛处
近日,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联合启动“剑网2018”专项行动,对自媒体通过“洗稿”抄袭剽窃、篡改删减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重拳出击。其中,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公安机关。
“洗稿”问题有多严重?一段时间以来,网络上隔三差五曝出抄袭丑闻,抄袭手法不断翻新升级。初级阶段的“作品搬运”是全盘照抄、一望便知,升级版的“洗稿”则是“取其意而去其形”,改头换面调整字词,手法更加隐蔽,范围更加广泛。可以说,在传播技术的加持下,这种新型“拿来主义”已发展为行业“明规则”,市面上“1个人做20个公众号”的新媒体公司不在少数,从养号到变现更是衍生出了成熟的产业链。“洗洗就把钱赚了”,依靠这种悬殊的投入产出比,一众“洗稿专号”身家飙升,不知让多少原创作者愤怒。
打击“洗稿”行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已无需多言,各类整治也屡见不鲜。问题在于,很多时候,即便有法可依,即便有些人的抄袭被坐实,也并不妨碍他们继续活跃在各大平台。何也?一大症结就是内容领域的侵权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太高。简单来说,作者向平台举报,等到种种程序走完,抄袭者早就一删了之了。如果走法律程序,且不说举证过程复杂繁琐,最终获赔也少得可怜,惩戒效果微乎其微。比如,抄袭新闻文字稿件的赔偿约为每千字百余元。说白了,打一场官司都不够麻烦钱。尤其在移动互联时代,信息大爆炸,技术更新快,维权成本加大,侵权无本万利。这样的大背景下,自然催生了更多投机者“在别人的草地,大放自己的羊”。
越是信息泛滥,原创内容越显珍贵;越是众声喧哗,独立思考越显稀缺。守护那些原创的、散发着鲜活思想热力的作品,就是在守护思想创作的尊严与活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于搬运、“洗稿”等等花式抄袭手段,不是要不要管的问题,而是必须要管住的问题。当务之急,就是搬走举证难、处理慢、费用高、惩罚轻“四座大山”。在笔者看来,立竿见影的一个方法莫过于提高侵权成本。比如,根据现行规定,未经同意转载他人新闻图片可能面临5000元左右的罚款,若是知名摄影作品,罚款更是高达数十万。重罚之下,图片侵权数量明显少于文字。这也启示我们,要刹住歪风,必须罚到痛处。
我们乐见“剑网2018”直指“洗稿”乱象,更期盼专项行动能敦促相关部门深度思考,加快优化法律法规、行业制度等顶层设计,从根本上解决侵权成本与维权成本悬殊之困,让原创作者吃下定心丸。
(责任编辑: 刘园香 )